•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3025/2023-00340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及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2023-06-2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及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日期:2023-06-21 16:51:24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量:​
    分享:
         
  • 政策原文
  • 朗读

    金华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及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为全面指导推进全市“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事业工作,金华市政府妇儿工委办牵头组织了《金华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现将《规划》编制情况及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金华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指导全市高水平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一份纲领性文件。《规划》包括《金华市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和《金华市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我办高度重视规划的编制工作,认真部署规划编制开展,按照时序进度推进,严把规划编制质量。编制过程大致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制定工作方案阶段。2019年末,两个规划列入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序列的专项规划,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发改委关于做好我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市妇儿工委办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加强统筹领导。2020年9月,制定下发了《金华市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妇儿工委主任郑余良为组长的编制规划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市妇联主席严小俊为组长的起草小组,明确了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领导、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

    (二)全面调研及初稿形成阶段。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郑余良副市长高度重视,非常关心妇女儿童两个规划的起草进展情况。郑市长强调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提高前瞻性、指导性和操作性,要对标先进、找准定位、扬长补短,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市政府副秘书长金春波也多次听取规划编制有关情况的汇报。规划起草期间坚持发扬民主、开门问策、集思广益。2020年11月,市政府妇儿工委办举办了全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暨“十三五”规划终期监测评估培训会,启动部署规划编制具体事宜,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规划前期调研。为集思广益,通过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问卷调查,开展我为金华妇女儿童“十四五”规划献一策活动,广泛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先后赴兰溪、义乌、金义新区、浦江等县(市)区开展交流调研。于2020年12月,形成规划初稿。

    (三)《规划》征求意见阶段。2021年6月11日,《规划》征求了市级各有关部门、县(市、区)妇儿工委的意见,根据相关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送审稿)。

    (四)《规划》评审审查阶段。2021年8月12日,组织召开了《规划》评审会,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和与会代表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衔接审查稿),按程序报送衔接审查。

    二、《规划》框架和主要内容

    (一)基本框架

    我市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的框架保持一致,与《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对比,既做到有效衔接,又实现基本框架与省规划基本一致,但力求内容上有新的拓展,部分具体目标设置和措施要求上高于省水平,既精准设置约束性、保障性指标,又合理提出指导性、非量化的指标;确保目标定位准确、科学合理,并充分体现金华特色和金华优势。

    (二)主要内容

    两个规划首先是“序言”部分,概述制定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意义,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主要成就、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分析“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主要问题背景、发展趋势及制定两个规划的依据。

    其次是正文,由五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阐述“十四五”我市妇女儿童发展需要坚持的指导思想、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所要实现的主要目标和重点指标。

    第二部分是“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措施”,这部分是规划的重点。妇女规划设立了八个发展领域,分别是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法律保护、妇女与环境。儿童规划设立七个发展领域,分别是儿童与家庭、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法律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社会环境。

    第三部分是“重点实事项目”支撑规划落地见实效,设立了今后五年政府和相关部门服务妇女儿童的重点实事,一共设立14个实事项目,妇女和儿童领域各设立了7项。妇女规划7个实事项目分别是: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妇女生育保护项目、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妇幼健康服务效能提升项目、心理健康促进项目、女性就业创业技能提升项目、家庭养老照护服务项目。儿童规划7个实事项目分别是儿童之家建设项目、家庭教育促进项目、出生缺陷预防项目、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推广项目、“明眸摘镜”护眼工程、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第四部分是“组织实施”,主要是明确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相关保障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三、《规划》意见采纳情况

    编制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后,分别征求了市级33个有关部门及10个县(市、区)意见,共收到9个单位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意见采纳和修改情况详见下表。


    金华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反馈情况表

    部门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市残联

    妇女规划第三部分第8条关于“促进残疾妇女就业”中,建议将“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改为“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

    采纳


    妇女规划第六部分第5条关于“加强残疾妇女困难帮扶和权益保障”中,建议将“落实贫困精神残疾妇女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政策”中的贫困改为重度

    采纳


    儿童规划第5部分第5条“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段末增加一句“各县(市)至少建成一家以上(含)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并纳入协议管理。”

    采纳


    市检察院

    儿童规划(五)“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推广项目

    公安、检察、卫健、妇联等部门加强沟通配合,积极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对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在同一场所,即在医院等场所设立的特殊办案、救治、保护场所,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司法救助、预防教育等工作,有效降低办案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的“二次伤害”,形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合力。

    采纳


    市卫健委

    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1/‰)2025年目标为下降

    未采纳

    参照浙江省妇儿规划目标为千分之9.5以下

    儿童伤害死亡率2025年目标为下降

    未采纳

    参照浙江省妇儿规划目标为十万分之8,78以下

    完善儿童与健康服务体系部分: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儿科为重点,乡镇社区儿童医疗服务为网底的儿童医疗体系。统筹规划和设置区域内儿童健康服务资源,促进儿童医疗服务均等化。加强新生儿科、儿科与儿童保健科建设。

    采纳


    一、表1 金华市“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重点指标目标表

    序号

    主     要 统 计 指 标

    2020年市目标

    2025年市规划目标

    2025年省规划目标

    数据

    来源

    1

    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岁)

    82.7

    82

    82

    市卫健委

    2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5.9

    <7?

    <9

    3

    婚前医学检查率(%)

    83.08

    >80

    80


    采纳

    参照《省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删去原有的第2、第3项指标。

    二、(二)妇女与身心健康   修改为:

    1.大力推进“健康金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金华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5年)》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监管、科技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保障妇女获得高质量、有效率、可负担的医疗和保健服务。提高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普及应急救护技能,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统筹推进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推进数智健康服务,满足妇女尤其是孕产妇、女医务工作者等重点人群的需求。

    2.健全妇幼卫生保健服务体系。提高妇幼卫生资源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促进全市妇幼卫生医疗资源均衡发展。提升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推动“双下沉、两提升”以及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门诊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开展“健康家庭”建设工作,落实“健康金华”实施方案,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增强家庭成员健康理念,提升金华有爱大病救助项目覆盖面。加强妇幼保健人才队伍建设和技术发展,稳定妇幼保健队伍。完善妇幼保健质量控制和评估体系,实现妇幼保健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3.加强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围绕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等特殊阶段妇女群体的健康需求,健全健康管理模式,加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和孕产妇保健。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多学科协作,确保妇幼卫生工作健康发展。深入落实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指导妇女参加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和科学补服叶酸,避免备孕期和孕期、哺乳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推动孕妇休息室、母婴室等设施建设。

    4.提高围孕产期女性保健水平。进一步规范婚前孕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筛查)、助产技术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逐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强化关口前移和源头管理,细化妊娠风险筛查与“五色”分级评估,做好妊娠风险防范。密切监测母婴安全形势,及时预警,强化重点人群管理,做到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健全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网络,优化危重会诊抢救工作流程,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积极宣传科学生育养育知识,鼓励、指导妇女选择科学的分娩和喂养方式,降低非医学指征的剖宫产率。为女性学习、掌握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知识创造条件,抓实基本避孕服务,规范人工流产后生育技术服务和产后避孕服务,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

    5.加大女性常见疾病干预和防治力度。鼓励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安排定期体检和妇科病、乳腺病筛查。加大宫颈癌、乳腺癌“两癌”筛查预防和治疗工作力度,严格控制检查质量,加强跟踪随访,降低乳腺癌和宫颈癌的发生率和死亡率。构建预防艾滋病传播综合服务体系,全面开展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监测工作。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逐步优化筛查项目、完善筛查流程、加强疾病分析及信息化运用,多渠道开展对困难重症妇女的救助。加大对危及妇女生命健康疾病防治、医治和发病原因的研究力度。

    6.提高女性生理健康服务水平。建立完善生殖健康教育服务机构协调机制,为青春期少女提供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对未婚人流的青春期少女提供医疗救助和心理援助。研究未婚和非婚状态女性的性健康服务需求,加强监测指导,完善和疏通性健康公共服务渠道。提高围绝经期女性的健康水平,在体检项目和医疗就诊环节中充分考虑年龄因素对女性的影响。加强对妇女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日用消费品等的质量抽查,及时发布不合格产品信息,提高妇女用品安全水平。

    7.提升妇女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理念,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引导妇女掌握基本的心理调试、情绪调节、压力管理方法。加强对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等特定年龄段和特殊阶段妇女的心理关怀,预防和控制妇女孕期焦虑和产后抑郁的发生。对流动、留守和遭受性侵、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心理援助。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推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建设和发展。

    8.倡导女性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加强合理膳食指导,提高女性的营养水平。提高妇女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妇女主动控制烟草危害,拒绝酗酒,远离毒品。面向青春期、孕前、孕产期、哺乳期和更老年期等妇女群体研究,开发个性化的营养健康信息和产品,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9.鼓励妇女投入全民健身行动。加强科学健身理念宣传,面向妇女群体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宣传和科学指导,推广适合女性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培育女性健身社团,满足女性体育健身需求,提高妇女健身素养。加大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开放力度,进一步构建金华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和街道10分钟健身圈。发展城乡社区体育活动,引导妇女有效利用社区健身设施、公共体育场所等开展健身活动。

    10.推动科技赋能妇女健康服务。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计算机仿真技术等新技术在妇女健康领域的创新应用。建立妇女健康档案信息共享机制,实施妇女人群健康管理和健康风险预警。促进信息技术在妇女专科医联体建设中的应用,加强妇女专科与综合医院的协作,促进分级诊疗上下联动。

    采纳


    三、重点实事项目   修改为:

    (一)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实施新一周期城乡妇女免费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继续扩大“两癌”筛查覆盖面。宣传普及“两癌”防治知识,增强适龄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健全妇女“两癌”防治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提高基层“两癌”防治水平,建立“两癌”防治长效机制,提升“两癌”早诊率,逐步降低“两癌”死亡率,改善城乡妇女健康状况。在全面实施女性“两癌”筛查工作的同时,大力宣传推广女性安康保险工作,切实发挥城乡小额保险灵活方便、解急帮困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广大女性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增强保险保障水平。

    (二)妇幼健康服务“一件事”项目

    适应“互联网+”新趋势,创新妇女工作方式,拓展服务空间。整合全市各层级互联网资源,提升市级各部门官网和官方微信、微博的运营质量,分期分块开发建设互联网系列平台,构建整合型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健康领域数字化改革,促进全市妇幼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向省上传数据。深化“互联网+母子健康”服务,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APP。以出生“一件事”为驱动,提高产时分娩、孕期保健、儿童保健等信息归集时效性和有效性,推广出生“一件事”掌上办2.0使用。推广免费避孕药具在线领取,实现药具闭环管理。

    (三)妇女心理健康促进项目

    完善妇女心理健康服务体系,配建提升心理辅导中心,引进有资质的高素质心理健康辅导兼职志愿者或专职工作者,建立心理辅导、咨询队伍,提供青少年学生的心理健康咨询和督导干预。鼓励相关医疗机构参与女性健康促进项目。关注围孕产期妇女的孕前焦虑和产后抑郁预防矫治,疏解更年期妇女生活压力,形成覆盖全年龄段妇女心理健康咨询的服务工作平台,进一步提升女性心理健康水平。

    (四)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每个县(市、区)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规范设置与机构职能、任务、规模相适应的业务部门。逐步完善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的基础设施,落实设备配置、人员资格、技术标准等工作要求,逐步壮大妇幼保健机构规模和功能。提升妇幼健康服务队伍素质,增强机构人员对危重孕产妇、新生儿的识别及抢救能力,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缩小区域间妇幼健康服务差距。

    纯母乳喂养率达到65%以上;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9%、4%以下;儿童肺炎、腹泻、贫血、哮喘、龋齿等常见病得到有效控制。



    市教育局

    第21页,第7点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中,建议将“鼓励学校加快打造校园安全保卫一体化信息共享平台”改为“开展智安校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照“1+5+X”的标准,明确时间表、路线图,2022年底100%完成建设任务。

    部分采纳

    修改为:“研究制定平安校园建设标准,开展智安校园建设,通过技防、物防手段提升,加强校园安防管理。”五年规划中提三年行动计划不合适。

    第53页,第7点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中,建议将“中小学、幼儿园每年开展视觉健康检查”改为“中小学、幼儿园每年开展两次视觉健康检查”;建议将“小学生近视率降为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至69%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降至79%以下”这三句全部删除。

    采纳


    第69页,第12点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效预防这条中,因我市无专门未成年人帮扶矫治的学校,建议删除“完善专门学校入学程序、学生和学籍管理、转回普通学校”

    采纳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一、第49页第5条引导家庭建立良好亲子关系:“鼓励和支持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礼堂、美术馆……   ”,由于文化礼堂的称呼一般仅针对村,因此建议将文化礼堂修改为村(社区)基层文化中心。

    采纳


    二、第49页第5条引导家庭建立良好亲子关系:“完善儿童社区阅读场所和功能,社区图书馆设立亲子阅读区比例达到90%以上。 ”建议修改为:完善社区儿童阅读场所和功能,鼓励和支持社区图书室设立亲子阅读区。

    未采纳

    参照省妇儿规划要求完善儿童社区阅读场所和功能,社区图书馆设立亲子阅读区比例达到90%以上

    三、第69页儿童与社会环境第二项为儿童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产品:“注重儿童文化发展,鼓励创作和传播优秀儿童图书、歌曲、童谣、舞蹈、戏剧、动漫、游戏、广播电视节目等创作、生产和发行……”建议修改为:注重儿童文化发展,鼓励创作、生产、传播优秀儿童图书、歌曲、童谣、舞蹈、戏剧、动漫、游戏、广播电视节目等。

    采纳


    市民政局

    一、《金华市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第34页“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中,修改为“优化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推进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到2022年,实现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支持多元主体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用餐、家庭照料、医疗护理等服务。开展城乡老年人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设施环境。”

    采纳


    二、《金华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中,建议将第47页表1.金华市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监测指标第8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率(%)”修改为“儿童福利机构数(个)”,与省厅指标保持一致。

    未采纳

    参照省妇儿规划要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率(%)2025年达到100%

    三、建议将第61页(五)儿童与福利:建立健全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中“1.完善儿童保障体系”修改为“1.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采取“分层次、分类型、分标准”的方式加强对不同类型儿童保障需求,着力解决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逐步建成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与儿童需要相匹配、与相关福利制度相衔接的现代化儿童福利保障体系。

    采纳


    四、建议第62页中“4.加强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63页“7.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合并为“4.加强孤儿、困境儿童保障。健全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巩固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完善孤儿、困境儿童医疗康复、辅具配置、教育和关爱服务政策,逐步拓展保障范围。动员和引导爱心企业和公益慈善力量参与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困难儿童的良好氛围。”

    未采纳

    参照省妇儿规划

    五、建议将63页6.建立和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机制。中“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救助,加快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改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帮扶和监护指导,加快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采纳


    六、建议将75页(七)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建设项目中“到2025年,全市建有1-2以上集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工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修改为到2025年,全市建有1—2个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

    采纳


    市统计局

    统计调查队

    一、《金华市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第36页第五大点第二小点修改为:市妇儿工委负责组织领导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审批规划的统计监测和评估督导方案,审核、发布监测评估报告等。市统计局牵头研究制定监测方案,收集、整理。妇儿工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规划统计监测工作,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年度监测报告等。市妇联负责评估督导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

    不采纳

    参照《省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


    二、《金华市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第77页第五大点第二小点: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由相关部门负责规划统计监测人员组成,……。评估组由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由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的人员组成,……。修改为监测组由相关部门负责规划统计监测人员组成,……。评估组由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的人员组成,……。

    采纳


    市体育局

    《金华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中重点指标规划表第4条:妇女国民体质合格率(%)2020年市目标92.27%,2025年市规划目标≥94.30%。

    采纳



    一、第9页表1“金华市‘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重点指标目标表”中,第12项“市级党委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第14项“市级党委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由于市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日常管理和调配均由省委组织部负责,女干部配备情况不宜列入我市指标,同时参考《省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审议稿)也未将省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情况列入,建议删除。

    采纳


    市委组织部

    二、第22页第2条“提高党代会女代表比例”中,“争取女党员比例达到30%以上”,该项指标缺少上级政策依据,建议参照《省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保留或删除。

    采纳

    参照《省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保留


    三、第23页第6条“推动妇女积极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村(社)党组织成员、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社区居委会主任中男女比例趋于平衡”,该内容缺少上级政策依据,建议参照《省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保留或删除。

    采纳

    参照《省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