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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政策解读(文字版)
金华市发改委
2022-03-25
主动公开
朗读
一、制订背景
我市作为全省三个试点城市之一,率先开展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为深入开展该项工作,指导各区开展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二、制订依据
《推进我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浙发改经贸〔2018〕689号)、《深化金华市区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 指导意见》(金发改服务〔2021〕2号)
三、主要内容
(一)评价对象:金华市区范围内规上服务业企业和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二)行业分类:根据统计年末登记行业代码划分为八个行业。
(三)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根据服务业企业用地情况按自有土地和非
自有土地的企业分开评价。自有土地的评价指标包括:税收实际贡献、营业收入、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就业贡献度和人均营业收入。非自有土地 的评价指标包括:税收实际贡献、营业收入、百平方税收、百平方营业收入、就业贡献度和人均营业收入。科技服务业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还包括研发经费 支出占比和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两项指标个性化指标。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为 单项指标得分之和。
(四)分类设置:根据分类分业指标权重得分计算,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将参评企业分为A、B、C、D四类。根据企业实际,制定定档、提档、调档
和降档的具体条件。明确实行一票否决的企业类型。
(五)评价公布:各区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应向社会公示,并经各区政府(管委会)审定,予以公布。
(六)推进结果应用: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差别化财政扶持政策
根据《深化金华市区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七)工作要求:婺城区、金东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行组织开展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
四、适用范围
金华市区
五、解读机关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周肖波 82465503
相关链接:
关于《金华市区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金华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华市区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政策解读(图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