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3025/2020-01782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2020-12-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0-12-17 17:14:18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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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图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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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根据市《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我委对1985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间由我委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二、主要内容

    经清理,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74件,决定废止的文件为8件,部分条款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13件。

    修改或废止的理由主要是现行政策已经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或文件已过时效,对部分内容进行废止或修改。

    三、实施时间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件链接:

            关于公开征求《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