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3025/2019-00227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开展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信息中心

  • 成文日期:

    2019-07-1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开展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19-07-10 16:37:34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量:​
    分享:
         
  • 政策原文
  • 朗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决策部署,根据《推进我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浙发改经贸〔2018〕689号)文件精神,我市作为全省三个试点城市之一,积极推进规上服务业企业综合评价工作,进一步深化我市“亩均论英雄”改革,特制定我市规模服务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和评价办法。

      二、制定依据

      1.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

      2. 《推进我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浙发改经贸〔2018〕689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试行)》主要包括四部分。

      (一)总体要求。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综合评价、实际排序、分类施策为主要内容,建立分类分档、公开排序、动态管理的企业综合评价机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努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实现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探索路径、提供支撑。

      2.基本原则为:一是,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二是,改革创新、依法依规;三是,分业分类、科学评价;四是,正向激励、反向倒逼。

      3.主要目标为:2019年,全市统一开展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包括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银行证券保险、房地产开发和公益性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到2020年,以县(市、区)为主体开展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综合评价,并扩展至自有土地3亩以上的规下服务业企业(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银行证券保险、经济合作社、国有垄断行业、公共资产管理以及公益性企业)。同时建立健全基于评价结果的企业服务、资源要素配置、产业政策引导机制,加快形成质量高、效率优、创新强、体制活、协调性好的具有金华特色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二)建立健全评价体系。

      包括评价对象、行业分类、评价指标和权重、评价分类以及规范开展综合评价五个方面。

      (三)探索评价结果应用。

      对综合评价分类的A、B、C、D类企业,在土地、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分别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

      (四)保障措施。重点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指导服务以及加强宣传引导”三个方面进行工作保障。

      《实施办法(试行)》主要包括十部分。

      1.评价范围。全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19年起开展)以及自有土地3亩以上的规下服务业企业(2020年起开展)。

      2.评价指标和行业划分。规上服务业企业分为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商业服务业、影视文化业以及其他服务业六大行业,其评价指标分为六项共性指标,包括,增加值贡献度、税收实际贡献度、亩均税收、亩均服务业增加值、就业贡献度和全员劳动生产率;两项个性指标分别为R&D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主要用于信息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规下服务业企业部分行业,评价指标为亩均税收。

      3.评价计算方法。包括设定指标和权重、指标基准值、评价得分计算以及其他情况说明等四个方面。

      4.分类设置。以综合评价得分排序为依据,按各分档比例分成A、B、C、D四类;然后根据综合定档相关条件,在评分分档基础上给予企业定档、调档和提档等调整。

      5.评价分析。重点对全市规上服务业企业按分行业、分指标进行“亩产效益”评价分析,发布全市各行业、各区(县、市)“亩产效益”领跑榜。

      6.评价公示。评价分类由市服务业发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企业上一年度指标数据进行评价,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报经市政府同意,评价结果在市级主要媒体上予以公示。

      7.探索和创新结果应用。对综合评价结果为A、B、C、D类的服务业企业,在土地、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分别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

      8.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6月底前按照企业上一年度数据进行评价分类。

      9.工作要求。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市服务业发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负责全市服务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及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的实施,各成员单位根据综合评价指标内容与政策,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二是做好基础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建好企业用地、用工、税收等台账,并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数据统计工作,确保数据准确,为综合评价企业提供依据。

      10.其他。

      相关指标解释。

      四、适用范围

      全市。

      解读机关: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陈晔(82469877/138199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