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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金华市“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设导则(试行)》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信息中心

  • 成文日期:

    2019-06-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设导则(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19-10-25 17:26:51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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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朗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的指导意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浙江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设导则(试行)》(浙发改产业〔2019〕21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金华市“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设导则(试行)》。

      二、重要意义

      《金华市“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设导则(试行)》的出台为新产业平台建设工作提供了明确规范和章法,将是下一步深入开展新产业平台建设工作的重要遵循,有助于引领推动我市经济质量变革、动力变革、效率变革。

      三、编制过程

      为推进我市高能级平台谋划创建工作,4月份,在省《导则》尚未印发之前,市发改委便积极沟通对接,着手准备市级导则起草制定,在初稿的基础上经多番讨论研究、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5月份行文向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及市直主体发改部门征求意见,同时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通过部门网站同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严格执行了审查、备案等手续。

      四、主要内容

      《导则》包括总则、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建设要求、监督评价和验收命名、附则六大部分共二十三条,详细说明了“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概念内涵、申报条件、程序要求、建设要求等内容。根据《导则》,“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是指面向重量级未来产业、具有万亩空间左右、千亿产出以上的产业平台。新产业平台申报需满足产业定位、空间规划、标志性项目、创新集聚、组织机构、建设目标等六个方面的基本条件,包含地方申报、部门联审、专家评审、公布名单等四个环节。《导则》明确“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创建工作要遵循“创新驱动、高端引领、产城融合、高效运营”基本原则,按照“高端化、数字化、国际化、绿色化、共享化”的“五化”建设要求,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服务链深度融合,打造良好的产业创新生态,提出平台建设目标是打造重量级未来产业集群高地、标志性项目承载高地、领军型企业培育高地、创新资源要素集聚高地、产城融合发展引领高地“五大高地”。《导则》构建了相应的建设指标体系,确保新产业平台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倪坤(联系电话:8246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