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3025/2026-1010597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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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06-24
金发改价格〔2026〕5号
金华市外国语学校:
《金华市外国语学校提高收费申请的报告》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就调整学费、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高中学费基准价标准为28000元/生·学期,住宿费基准价标准为2000元/生·学期(六人间)。
二、学费、住宿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你校可在基准价标准基础上,在上下浮动20%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学费、住宿费的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政策,可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四、按有关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除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以上通知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金华市教育局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