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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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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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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6-06-24

  •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金华市教育局关于调整金华市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2026-06-24 来源: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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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发改价格〔20265


    金华市外国语学校:

    金华市外国语学校提高收费申请的报告》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就调整学费、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高中学费基准价标准为28000/·学期,住宿费基准价标准为2000/·学期(六人间)。

    、学费、住宿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你校可在基准价标准基础上,在上下浮动20%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的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政策,可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按有关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除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以上通知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金华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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