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3025/2025-00151
市发改委
2025-08-12
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利用鱼塘建设光伏发电站实施渔光互补建设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农村光伏政策、改进光伏项目建设工作、促进新能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单位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国网金华供电公司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是否解决 |
1 | 进一步认识此项工作的意义 |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立足于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加大光伏建设力度。截至24年底,全市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已达454.41万千瓦,相较2020年末的119万千瓦增长281.86%,提前实现“十四五”光伏倍增目标。2024年新增光伏装机158.48万千瓦,列全省第3。 今年1-5月,全市新增光伏装机199.65万千瓦,其中分布式129.85万千瓦,集中式69.8万千瓦。 | 是 |
2 | 各方支持推进 |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渔光互补等光伏发电项目通常负荷小、自用电量少,往往采用全额上网的模式,从发电特性上看,与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就地开发利用的基本定位不相符,管理办法中已明确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归于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 当前我省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纳入清单化管理,需列入省级建设计划方能实施。我委将会同资规、农业、水利、供电等相关部门做好前期服务,全力支持符合相关条件的渔光互补项目列入省级建设计划,并做好后续光伏项目落地建设、水产养殖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 | 是 |
感谢您对我市光伏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单位门户网站(http://fgw.jinhua.gov.cn/),了解新能源、光伏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刘*;联系电话:8246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