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3025/2025-00143

  •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2025-08-12

  • 关于金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义10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5-08-12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量:​
    分享: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农村光伏政策、改进光伏项目建设工作、促进新能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单位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市市场监管局国网金华供电公司市农业农村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是否解决

    1

    细化农村光伏建设规划标准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 号)、《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指南》(浙能源〔201821 号)、《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浙能源〔202117 号)等文件已对分布式光伏备案管理、项目建设和运营等安装使用程序作出规定。针对房屋安全问题,规定砖混结构或砖木结构房屋的建筑使用寿命已经超过25 年、屋面已经年久失修存在结构安全风险的建筑其屋顶不宜安装光伏。向电网企业申请接入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满足相关规划和政策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向电网企业提交并网意向书、项目投资主体资格证明、发电地址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若属农村用房等无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或宅基地证的,须由乡镇及以上政府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等。

      5 27 日,我委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印发《金华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工作指引》(金发改能源〔202516 号),进一步明确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流程及安装标准。

      下步,我委将指导县(市、区)进一步规范农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推动全市农村分布式光伏项目高质量发展。

    2

    加强农村光伏市场质量监察

    市场监管部门一直高度重视新能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对光伏组件产品进行了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抽查光伏产品生产企业2家,抽查光伏产品3批次,重点检验了外观、标准测试条件下的性能、绝缘试验、湿漏电流试验、接地连续性试验和反向电流过载试验等10个项目。经检验,2家企业的静态机械载荷试验项目不符合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已约谈企业负责人,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指导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全面压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市场监管继续加大光伏产品监管力度,动态掌握辖区内生产和销售单位的清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的行为,切实保障光伏产品质量安全。

    3

    做好农村光伏规范安装宣传

    针对农村光伏建设,电网公司可提供并网业务咨询服务。1.在并网申请之前,农村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业务事宜可咨询当地供电营业窗口、当地供电公司客户经理或95598服务热线。2.受理并网申请之后,电网公司将安排专属客户经理与项目业主进行对接,项目业主需要了解业务办理进度和相关业务事项时,可以通过网上国网APP查询、联系专属客户经理或拨打95598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同时我委将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等,加强农村光伏宣传引导工作,促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农村光伏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单位门户网站(http://fgw.jinhua.gov.cn/),了解新能源光伏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联系电话:8246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