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市直属高中段公办学校住宿费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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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直属高中段公办学校住宿费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6月18日至6月26日在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http://fgw.jinhua.gov.cn/art/2024/6/17/art_1229497352_57477.html)。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6月26日,我委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吸收采纳0条。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主楼512;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hfgjgc@163.com。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82469882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