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金华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情况反馈

日期:2024-03-26 16:52:34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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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4312日至21日在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http://fgw.jinhua.gov.cn/art/2024/3/12/art_1229497352_55080.html)。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321日,我委共计收到1条反馈意见,吸收采纳0条。收到反馈意见的具体内容为:收费标准应该是800元,参照其他地方收费标准。不予采纳理由:根据现行政策要求,初中晚自习不纳入课后服务收费范围,课后服务成本发生变化,收费标准应予以调整。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主楼651;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hfgjgc@163.com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82469882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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