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3025/2024-00171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 379号提案的答复函
市发改委
2024-02-28
主动公开
朗读
张**委员: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山海协作“飞地”模式体制机制的建议》收悉,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1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山海协作“飞地”高质量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出山海协作“飞地”是为进一步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增强全省山区26县内生发展动力、开辟税源增收渠道、实现强县富民,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平台。该文件是近期关于“飞地”的一个指导性意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磐开发区的发展,去年在我委的推荐和争取下,金磐开发区入选全省15个山海协作升级版“最佳实践案例”。为了扩大金磐开发区“飞地”模式影响力,我委联合市委宣传部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到金磐开发区采访。今年1月8日,人民日报头版报道了《浙江金磐扶贫经济开发区——山海协作 互利共赢(“十三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新亮点)》。金磐开发区作为我市唯一的山海协作“产业飞地”园区,成为磐安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该产业园存在体制机制不完善、开发空间受限等方面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理顺体制机制
山海协作工程已纳入市对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体系。市对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我市山海协作工作,审议和研究我市推进山海协作工作的重大规划、重大事项和年度工作安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每年召开山海协作联席会议1次以上。市对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做好山海协作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山海协作成效监督评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山海协作工作,今年3月已经在全市对口会议上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
今年以来,市发改委已2次召集有关部门和金华开发区召开座谈会,研究助力金磐开发区下步发展问题。市政府也已召集相关部门研究金磐开发区相关问题,下步将提请市政府专题研究,努力协调解决金磐开发区目前存在的问题。
二、借力“产业飞地”助力金磐开发区扩容提升
《实施意见》出台后,省发改委在全省开展了山海协作“产业飞地”摸底工作。2021年4月,我市已上报3个地块作为新的“产业飞地”选址,其中金义新区2个(地块1四至范围:金丽温高铁以东、八仙溪以北、金义东连接线以西,总面积1.44平方公里;地块2四至范围:曹塘澧公路东北、明丽街西北、纵三路西南、杭金衢高速路东南,总面积1.04平方公里)、义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四至范围:东至江赤公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倍鱼线,北至乾溪路,总面积1.03平方公里)。
下一步,我市建议磐安县积极主动从新设3个“产业飞地”中争取地块用于支持磐安县发展,从而有效解决金磐开发区发展空间受限问题。
三、加强“飞地”园区社会治理协同
为更好的支持“飞地”产业园发展,探索将社会管理、城市建设职能纳入“飞入地”一并管理。产业园可以通过测算,双方签署协议方式向“飞入地”支付社会治理相关费用,或者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向“飞入地”购买社会事业管理服务。目前,金磐开发区辖区内九年义务制教育、文明城市创建、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等工作基本由金华开发区承担,下一步,建议加强金华开发区、金磐开发区之间的协调,全面理顺金磐开发区社会治理责任,确保开发区持续健康发展。
联系人:吴** 联系电话:82489185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