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3025/2024-00157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磐10号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2024-02-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磐10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4-02-28 15:42:25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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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或延长金磐开发区新区二期开发年限的建议》(10)我委前期已收悉并认真答复。这段时间以来,我委积极谋发展、想对策、抓落实,现对此件进行二次答复:

    根据713日陈龙书记在调研金磐开发区指示精神,我委召集磐安县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金磐开发区管委会进行沟通协调,完成《金华市发改委关于金磐扶贫经济开发区有关情况的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在市委常委会上通过。为支持磐安县跨越式发展,使磐安县与全市一起实现共同富裕,将已明确交由磐安县开发建设的用地,继续委托交由磐安县政府开发、运营和管理,政策与原一期一致,所产生收益用于支持磐安县加快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事业。开发建设期限延长至2035年。金华开发区管委会要继续支持金磐开发区后续开发建设,已在推进的花台路以东、吕塘下村以北约150亩用地要加快政策处理等前期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金磐开发区与金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再接再厉,不断促进金华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

    联系人:高**  联系电话:82469127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