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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兰58号建议的答复函
市发改委
2024-02-28
主动公开
朗读
胡**代表:
感谢您对金华市能源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浙江中西部天然气发电项目另行选址的建议》(兰58号)收悉,经会同婺城区、兰溪市政府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
浙江省既是用能大省、又是缺能大省。“十四五”期间,浙江电网仍存在较大电力电量缺口,需从省外购进较多电力或安排新增省内装机来满足需求。为缓解越来越大的调峰压力,浙江电网急需增加优质电源。我省现有主要大型电源点均分布在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大型电源点仅有浙能兰溪电厂,装机容量4×66万千瓦,主要通过500千伏电网向全省送电。金华市区、义乌、东阳、永康、武义等地用电需求旺盛,局部电网供电较为紧张。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满足“十四五”及未来期间全市迅速增长的用电需求以及对清洁电力能源的需求,弥补区域电力负荷缺口,在浙江中西部地区建设大型气电项目符合省、市电源安全保障要求,且具有较大的必要性。
二、项目建设符合政策方向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浙政发〔2018〕35号),是在我国天然气资源极度紧缺的条件下提出的。根据《宁波舟山LNG登陆中心建设发展规划(2019—2035年)》,浙江省从2020年起天然气达到供需平衡,随着省内LNG接收站的陆续投产及国家大容量管线的建设,浙江省天然气供应将逐渐富余,除保供浙江外,还可向省外输送。到2025年,浙江省天然气消费量为300亿方,供应量为325亿方。根据《浙江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2025年浙江省天然气供应量将提高到350亿方以上,天然气电厂的气源保障条件将大大提高。
《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开展气电增发行动,充分发挥气电清洁低碳能源的作用,稳步增加气电发电量和气电利用小时,支持依托LNG接收站、天然气干线等建设高效燃机项目。“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天然气发电机组860万千瓦以上。《浙江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根据我省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将大幅减少高碳化石能源利用,“十四五”期间将更多依赖于天然气,大幅增加气电发电量。
在“碳达峰、碳中和”大背景下,从“十四五”开始,天然气发电量和气电利用小时数将大幅提升,该项目的建设完全符合政策要求。
三、项目建设对地方的主要贡献
浙江中西部天然气发电项目属省统调电厂项目,发电能耗指标由省计划单列,不占用金华指标。通过项目建设,可优化浙江中西部能源结构,有利于应急管理,可在极端情况下提升电力安全保障水平,同时在能源改革、模式创新领域具有较大的探索意义。该项目发电效率可达到61.5%,高于最新燃煤机组46%左右的发电效率,能够满足周边区域的热、冷、空气能等综合用能需求,能为金兰创新城提供能源保障。同时该项目能够极大提升电网、气网双调峰能力,提升天然气消费占比,为金华市GDP能耗指标的下降和燃煤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作出贡献。
四、项目绿色环保
该项目是以天然气为燃料的清洁能源发电厂,厂房设计采用去工业化装饰,美观大方。烟囱,冷却塔全面包裹不外露,项目整体外立面视觉优良。天然气是清洁能源,经电厂燃烧后大气污染物只有NOx,且排放量为15-25ug/m,远低于国家标准50ug/m,低于浙江标准30ug/m,对环境空气影响很小。项目投产后仅产生少量酸碱废水和生活污水,采用相应的污水防治措施后,回用或就近接入附近污水管网,对周边水域没有明显不利影响。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选址经过多方论证
气电项目主要决定因素有两个:一是天然气的输送,二是取水量的保证。浙江中西部天然气电厂计划建设2套9H燃机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30万千瓦,按每年4000发电利用小时计算,用气量约20万方/小时,用水量约1440吨/小时。我市境内具备大型天然气输送能力的仅西气东输二线,途经兰溪、婺城、金东、义乌、浦江,7个阀室(具备新开接口条件)位于婺城、金东、义乌三地。义乌因供水无法保证,因此在婺城、金东两地武义江和婺江沿线开展选址工作。编制单位经实地踏勘后,提出栅川、临江、江东三个选址方案,经专家认证后,认为栅川方案供地不足、江东供水不足且与天然气主管网距离过远,最后选择婺城区临江方案。主要优点:离天然气主管网仅3.6公里,婺江取水短捷且能满足电厂需求,备用水源(第二污水处理厂较近),同时对电力规划、热负荷需求、交通运输、防洪、环境保护、地形地貌、地震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主要建厂条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和论证、投资估算与经济效益分析,最终选址临江工业区。同时临江厂址周边存在部分热负荷需求,可用地量满足建设需求,用地属性明确且为工业建设用地等优点。
目前此项目选址出现一些争议,已引起领导和各方高度重视。下一步,我们将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进一步寻求最优方案,达成共识后再稳妥推进。
再次感谢您对金华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联系电话:82469647。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