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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兰55号建议的答复函
市发改委
2024-02-28
主动公开
朗读
胡**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清洁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建议》(兰55号)收悉。经我委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局、国网金华供电公司等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梳理分析了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现状,提出了很具体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深受启发。在“碳达峰、碳中和”新的战略目标下,国家从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角度考虑,着重发展清洁能源汽车,降低碳排放强度。近年来,我委会同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安全、高效、智慧、便民”的原则,全力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
一、科学布局选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目前,全市建设公用充电桩3199个,公共充电站222座,主要分布在公共停车场,高速服务区等车流量密集处。根据《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到“十四五”末,我市新增公共快充电站128座,累计达到350座,公共领域新增公用充电桩3301个,累计达到6500个,规划中涉及的充电站点主要分布在企事业单位、各大型商场、超市、宾馆、旅游景区、集镇中心等车流量密集的公共停车区域。
二、严把新建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关。在新建住宅小区报装阶段,要求项目业主严格按照《 金华市居民住宅小区电气设计技术导则》(金市建综﹝2018﹞421号)标准配建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按照规范严把设计图纸审查、施工建设和竣工检验关口,在新建住宅小区送电前,确保充电设施相应的配电设施、计量装置、管线等均配置到位。对新建的住宅小区停车位全部按照100%要求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充电桩配置数量按照总车位数12%-14%配置建设。
三、发挥供电部门的示范引领作用。目前,全市范围内国网投资的公共快充站共计180座,充电桩1309个。根据《国网金华供电公司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网络规划(2020-2025年)》,“十四五”期间国网投资新建公共充电站80座,累计达到260座,新建充电桩1196个,累计达到2505个。
四、推进公务用车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前期,由于市级公务用车平台内尚未购置新能源汽车,机关办公人员使用新能源汽车相对较少,且市级停车位紧张。若在此情况下建设充电桩,占用一定量的停车位,使用效率不高,易造成浪费。下一步,将会根据机关人员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更换进度,结合场地实际情况,逐步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五、建设“金华绿行”智能服务应用平台。通过集成全市不同运营商的充电桩实时状态,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解决过去用户在找桩、比价和充电时频繁切换App的问题,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充电路径导航、充电状态监测、充后支付等个性化、一站式服务。该平台能够将充电系统接入不同的智慧系统并纳入到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中,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应用服务平台接入公共充电桩1455个,充换电站165座,运营商接入23家。
六、全方位开展综合功能站建设。综合供能服务站是将油、气、电、氢等交通能源设施高度融合在一起,能够为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停车用餐、饮水、公共卫生、电气油等能源补给、旅行中继、文化宣传、信息咨询等交通配套公共服务。我委按照浙江省《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会同相关市直相关单位,在项目规划新建、选址、审批、验收、投用等工作中,全方位推进综合供能服务站的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完成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71座,全部通过验收投入使用。
七、部门协同解决占用充电车位问题。在停车管理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行道机动车违停处罚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路面违停处罚工作。下一步,行政执法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对其他车辆故意占用电动汽车充电位,加强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占用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行为。
我们将充分吸收您的意见建议,接受您的监督指导,联合市直相关单位认真抓好相关工作落实,改进不足,力争打造节能减排绿色金华样板。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余**,联系电话:82477841。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