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武阳(泉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日期:2023-09-06 19:25:32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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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信息事后公示审核表

 

行政执法决定类别

R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检查

行政执法决定事项名称

金华武阳(泉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行政执法决定文号

金发改许准字〔20238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日期

2023823

执法对象类别

(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企业法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当事人为个人则不填)

李付林
  91330701147301940U

执法相对人名称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简要摘要

为满足武义县北部区域新增负荷用电需求,进一步提升区域电网供电可靠性,保障武义县安全可靠供电。现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同意建设金华武阳(泉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项目单位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是否公开

(如不公开需说明理由)

执法部门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