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3025/2023-00432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婺37号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2023-07-1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婺37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3-07-17 17:03:28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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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市区内充电桩数量及加强相应管理的建议》(婺37号)收悉。经我委与市建设局、国网金华供电公司等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发改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瞄准群众“急难愁盼”,按照“安全、高效、智慧、便民”的原则,科学合理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一、通过数字化平台加强充电桩监管服务。在全省率先建立数字化公用充电桩监管服务平台“金华绿行”。平台分为监管端和应用端,应用端通过集成全市各运营商的充电桩实时状态,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将全市充电系统接入不同的智慧系统并纳入到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中,进一步提升充电柱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解决过去用户在找桩、比价和充电时频繁切换APP问题,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充电路径导航、充电状态监测、充后支付等个性化、一站式服务。目前,应用端“金华绿行”APP累计下载5100人次。

    二、科学布局选址加快公用充电桩建设。充分运用“金华绿行”监管端的充电热力分析功能模块,科学选址布局公用充电桩建设。目前,我市充电站点选址布局主要分布在机关事业单位,各大型商场、超市、宾馆、旅游景区、集镇中心等车流量密集的公共停车区域。截至目前,“金华绿行”监管端接入公用充电桩运营商105家,充电枪7604个,公共充电站797座,公用新能源汽车车桩比已达到1.78:1,远高于省级要求。

    三、执行新建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标准。住建部门严格落实国家标准,新建住宅小区100%固定停车位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并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预留至少30%小区公用变压器容量。电力公司严把新建小区配置关,在业扩报装阶段要求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标准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在小区送电前确保充电设施相应的配电设施、计量装置、管线等均配置到位。

    四、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专项治理。2022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和省能源局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我委联合市直单位聚焦城区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不足、老旧小区建桩难等问题,全力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专项治理。全年新增公共充电桩1538个,完成任务171%,提前5个月完成省里下达我市900个公共充电桩建设目标任务。

    五、全力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我委联合交通部门出台《金华市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实施方案》,针对国道、省道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因地制宜,积极建设充电车位。截至2022年底,服务区共建设充电车位140个,2023年计划新增充电车位103个,目前已完成14个,基本可以满足日常情况下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六、落实奖补政策推动行业平稳发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委主动对接市财政局、国网金华供电公司等单位,细化奖补资金分配方案,梳理核查我市符合补助要求的各类充换电设施,拨付2022年国家、省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奖补资金3939万元,推动行业平稳发展,激发社会投资热情。

    七、加快完善长效发展管理机制。出台《金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五年规划(2022-2026年)》,把充电桩规划到具体点位,把既有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到本次规划编制中,提高了规划的可操作性,推动实现我市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从“量”到“质”的提升,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健康有序发展。

    八、正确引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解决占用充电车位问题。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加强宣传,引导油车车主正确停车,杜绝占用充电车位问题。下步,对其他车辆故意占用电动汽车充电位,将加大检查频次,加强执法力度,依法从严处理占用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行为。

    再次感谢您对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余**,联系电话:0579-82477841。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