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3025/2023-00410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 375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2023-07-1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 37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3-07-17 10:19:25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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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发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促进金华市用户侧储能高效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出台用户侧储能政策。我委出台《2023年金华市能源保障十条意见》,大力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强化与省新型储能发展规划衔接,指导各地出台政策,全市10个县市区均出台支持新型储能发展的政策文件,全面鼓励企业用户、综合能源服务商根据用户负荷特性自主建设储能设施,充分利用目录分时电价机制,主动削峰填谷,优化区域电网负荷需求。

    二、大力支持储能产业发展。《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出台了26条奖励政策,全力加快全市先进制造业建设,着力引进和打造先进电池及储能产业集群。2023年5月在永康举办了先进电池及储能产业发展大会,浙江先进电池及储能研究院项目、北京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合作项目等九大项目签约落地,总投资超100亿元。同时正在谋划筹备设立50亿元的储能基金,为先进电池及储能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建立用户侧储能并网体系。我市高度重视用户侧储能项目并网服务。在省内率先构建了用户侧储能并网服务机制,明确用户侧储能系统并网流程及业务细则、部门职责分工、并网技术要求,编制用户侧储能系统业务告知书、用户侧储能系统业务表单、用户侧储能系统供用电合同补充协议、用户侧储能系统接入系统方案模板、用户侧储能系统并网服务引导手册,构建了完整的用户侧储能项目并网服务体系。

    四、用户侧储能基本电费政策。目前省发改委尚未出台减免用户侧储能项目接入用户基本电费的政策。受价格管理权限的限制,地市级及以下发改部门无权限出台减免用户侧储能项目接入用户基本电费的政策。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问题,我委会向省发改委反映,积极为企业争取权益。

    五、工商业用电峰谷平价差和电力市场交易政策。工商业用电峰谷平价差和电力市场交易政策属于省级权限,地市级及以下发改部门无权限出台工商业用电峰谷平价差和用户侧储能项目电力市场交易政策。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问题,我委会向省发改委反映,积极为企业争取权益。

    六、我市储能示范项目建设情况。我市义乌万里扬苏溪变152MW/304MWh独立储能项目已纳入浙江省“十四五”第一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清单,该项目属于电网侧项目,目前已完成浙江省电力公司的接入方案的评审与批复,相关建设工作正在加快推进。推进过程中,我委积极总结实践经验,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截至目前,我市社会各类主体参与新型储能项目投资建设增长态势较好,累计已有33个用户侧储能项目投入建设或实现并网。全市储能项目并网装机容量已达1.698万千瓦/3.6884万千瓦时,在建储能项目装机容量可达1.3724万千瓦/3.23484万千瓦时。

    下一步,市发改委根据工作职能,将会同相关部门聚力推进我市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新型储能技术创新,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金华市用户侧储能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刘**,联系电话:0579-82469776。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