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3025/2022-01951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

  •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2022-08-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

    日期:2023-04-07 10:28:24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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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

    (2011~2015年)


    农村能源是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能源,是国家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建设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为确保“十二五”期间我市农村能源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满足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金华市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

    一、发展现状及“十二五”环境分析

    (一)发展现状

    1、“十一五”建设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市农村能源发展较快,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成效明显,各级政府投入资金3.36亿元,主要用于“千场(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千村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十万农户屋顶阳光工程”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农村能源的开发利用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至2010年底,全市具有年开发农村能源(沼气、太阳能)10.08万吨标煤的能力;年减排二氧化碳25.13万吨、二氧化硫0.17万吨、烟尘0.22万吨;年减排CODcr(化学需氧量)7万吨;全市农村清洁能源(电、液化气、沼气、太阳能等)利用率达66.55%,比“十五”期提高16.55个百分点。

    (1)增强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能力

    近几年,我市围绕生态市建设和省“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结合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全面推进以沼气为纽带的畜牧场能源环境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畜牧场沼气工程建设每年以翻一番的速度增长,新建畜牧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和秸秆沼气工程2560处、沼气池容积达19.49万立方米,年产沼气2350万立方米,有效处理畜禽粪便污水和农作物秸秆800多万吨/年,年减排CODcr6.16万吨。

    (2)促进了农村和小城镇环境的有效治理

    “十一五”期间,各县(市、区)围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出台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把沼气技术应用于农村环境建设和生活污水治理,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卫生状况,有力地推进了新农村建设。全市新建城乡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6362处、容积35.31万立方米,年处理生活污水约4915万吨,其中农村1127处、容积21.98万立方米,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2800多万吨,年减排CODcr0.84万吨,受益农户60多万人。

    (3)推进了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通过实施“千场(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建立了“猪(牛)-沼-作物”等农业生产新模式,实现了家居环境卫生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的目标。全市建立“三沼”综合利用示范点211个,沼液、沼渣利用面积7万余亩,延长了农业农村经济产业链,项目区群众走上了一条利用生态循环农业致富的新路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深入人心。

    (4)提高了太阳能利用普及率

    太阳能热水器在我市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十一五”以来,全市推广太阳能热水器以每年增长20%以上的速度发展。五年间,全市新增太阳能利用面积48.43万平方米。截至2010年底止,全市累计推广太阳能利用面积达66.89万平方米,年节约标煤8.11万吨,相当于年替代电能2.02亿度(相当于一个中小县的社会用电量),年减排二氧化碳20.22万吨、二氧化硫1784吨;并且拓展了太阳能热利用技术在水产养殖上的应用以及太阳能光电应用范围,推广太阳能路灯、杀虫灯、草坪灯等2102盏,79.16千瓦。

    (5)初步建立了农村能源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制度化、常态化公益性后续服务。一是在沼气池(工程)密集乡村建立62处乡村服务网点,为农村沼气用户后续服务提供方便;二是在部分县(市、区)建立“三无”太阳能热水器援助服务点和太阳能行业协会等,确保太阳能热水器售后服务。三是培育与壮大农村能源建设产业,与沼气工程配套的设备、装备生产企业有20余家,沼气工程施工企业有12家,具有职业技能资格证从业人员有813人。四是建立农村能源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初步建立了农村能源建设信息直报管理体系。

    2、存在的问题

    随着农村能源建设的加快推进,一些制约和阻碍农村能源事业发展的问题不断凸现,主要表现在:

    (1)“三沼”利用率低。一是沼肥利用率较低。不少畜牧场的“沼液”受作物用肥季节性和作物经济效益等因素制约,没有得到充分利用,造成沼液横流,二次污染环境。二是沼气利用率较低。目前,沼气除用于炊事、仔猪保温外,也有集中供气、烧锅炉和发电等试点,但未形成规模化、产业化。

    (2)后续服务滞后。“十一五”期间,我市农村能源建设速度较快,尤其是农村沼气发展快,但与之相配套的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尽管国家近几年加大了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投入,但与实际需求相差很远,影响了沼气工程的长效发挥。

    (3)资源开发不均衡。一是沼气资源开发不均衡,“十一五”期间,我市重点开发了以畜牧场畜禽粪便为主要发酵原料的沼气资源,而以农作物秸秆、果蔬废弃物等为发酵原料的沼气资源开发量少;二是太阳能利用不均衡,目前主要以户用太阳能热水器为主,太阳能路灯、杀虫灯以及太阳能集热工程在农业生产上应用较少。

    (二)“十二五”环境分析

    1、政策环境

    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发展高度重视,制定出台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出,要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至2015年提高到11%,2020年达到15%,并向全球作出了“到2015年单位GDP碳排放将比2005年减少40%”的承诺。“十二五”期间,中央将进一步加大农村沼气投资力度,进一步提高户用沼气补贴标准,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加大支持农户集中供气大中型沼气工程,发展“产业沼气”,不断提高沼气发展的综合效益。国家颁布多部能源法规,节能减排已作为一种构建节约型社会常态要求;2008年国务院颁布了《循环经济促进法》,这一政策导向,说明了循环经济已经成为一种发展理念;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 “三化同步”已经成为一种现代社会的发展路径;今年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又把“美丽乡村建设”提升为新农村发展新模式。无论节能减排的常态化要求与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还是“三化同步”与“美丽乡村建设”,都与农村能源建设息息相关。

    省里出台《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浙江省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生态省建设等,也都将农村能源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列入。

    以上各方面,均为农村能源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资源潜力

    我市农村能源资源潜力较大、发展前景较好,目前主要包括沼气(种植业废弃物、农产品加工废弃物、畜牧场粪便、校园粪便、病死动物尸体)、太阳能、农作物秸秆、地热、林业废弃物(薪柴)等,全市农村能源资源量见附表1。

    (1)沼气资源

    我市沼气以种植业废弃物、农产品加工废弃物和人畜粪便等为主要资源。

    种植业废弃物。主要包括农作物秸秆、果蔬茎叶以及残枝败叶等有机废弃物。根据《金华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到2015年全市有0.5万吨农作物秸秆用于生物发酵,年产沼气10万立方米资源。据统计,2010年我市蔬菜(含菜用瓜)播种面积为4.23万公顷,产量为90.74万吨。年可收集蔬菜废弃物约10万吨,具有沼气能源45万立方米/年的资源。

    农产品加工废弃物。农产品加工废弃物主要有:一是牲畜及禽类屠宰产生的血液、畜毛、羽毛、内脏等有机废弃物。据统计,2010年全市年出栏生猪243.99万头、家禽2731.48万只,产生约4万吨畜禽加工废弃物。全市具有年产沼气能源360万立方米的资源。二是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以及蔬果废弃物。据统计,2010年全市蔬菜(含菜用瓜)产量为90.74万吨,果用瓜产量为24.01万吨,水果产量为57.29万吨。蔬果加工量按总产量的10%、蔬果加工废弃物按蔬果加工量的10%计,全市每年将产生1.72万吨蔬果加工废弃物,具有沼气能源5万立方米/年的资源。

    畜牧场粪便。按照《金华市十二五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到2015年,全市生猪饲养量稳定在410万头(年出栏250万头),牛存栏5.7万头(其中奶牛存栏3.2万头),生猪、奶牛规模化养殖(年出栏生猪100头、奶牛10头以上)比例分别达到85%、95%。截至2010年底,全市已有年存栏生猪85.32万头、奶牛1.29万头的畜牧粪便资源得到能源化利用。“十二五”期间,全市按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率97%计,将有年存栏生猪49.16万头、奶牛存栏1.7万头的粪便资源可开发利用,年可开发沼气约2000万立方米,折标煤1.43万吨。

    校园粪便。截至2010年底,全市拥有全日制中小学711所,在校学生60.6万人,具有年可开发沼气约2000万立方米资源。

    病死动物尸体。据统计,2010年全年生猪饲养量414.62万头、家禽出栏2731.48万只,按畜禽饲养死亡率3%计算,金华市每年将会出现病死猪约12.43万头、家禽81.94万只。具有沼气能源约110万立方米/年的资源。

    (2)农作物秸秆资源

    我市农作物秸秆资源年可收集量达96.45万吨,每年约有22.34万吨农作物秸秆被丢弃或焚烧,占农作物秸秆可收集总量的23.53%,严重地污染了环境,影响了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根据《金华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及省政府空气质量行动要求,到2015年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规划除0.5万吨农作物秸秆用于生物发酵外,其余的用于固化成型作为燃料、生物燃料发电、气化、干馏、秸秆炭化或活化以及工业原料等,秸秆能源化利用潜力较大。

    (3)太阳能资源

    我市全年太阳能日照时数为1400~2200小时,年平均2019.3小时,年太阳辐射量为4200~5000×106焦耳/平方米,全市年太阳总辐射量达5.0×1016千焦,折17.14亿吨煤当量,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潜力十分巨大。

    (4)地热资源

    据地质资料,我市属中低温地热异常区,在武义溪里氟石矿、上滩村、巩宅村、上青村、王瑞头村、壶山塔脚,东阳上溪村等地有地热资源。这些地热点均为天然露头,水温、水量也比较稳定。武义的12处地热点,水温一般在30~50度,涌水量40~250吨/日。东阳上溪村等热点,水温为21.3度,自流水量为36.4吨/日,估计,此类低温热水在其他县(市、区)还会有露头。

    低温热水点,可应用于发展渔业和培养水生植物,特别有利于热带鱼类和水生植物的越冬。

    (5)林业废弃物(薪柴)

    我市地处低山丘陵,现有林地面积912.89万亩,有55.06万吨/年残枝败叶等废弃物,折煤当量31.46万吨/年(未包含锯木屑等)。林业废弃物(薪柴)资源量受地形所控制,分布极不均匀。南部山区(多集中在婺城、武义、磐安),资源较丰富,义乌-金东-兰溪一带的河谷平原,东阳-永康一带的山间盆地较为缺乏。

    林业废弃物(薪柴)是我市农村主要能源之一,需求量甚大,目前由于农村耗能结构的改变以及薪柴燃用方法落后(直燃为主),山区薪柴资源还无法全部利用。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发展绿色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围绕“巩固成果、优化结构,建管并重、强化服务,综合利用、提高水平”的思路,以“发展再生清洁能源、建设生态富民家园”为主线,以我市农业“两区”和美丽乡村建设为依托,以保护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加快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肥料化利用,积极构建生物质能、太阳能利用等多能互补新格局。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推进农业农村循环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资源开发利用与社会发展同步。农村能源开发利用与我市农业现代化、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等总体目标紧密结合。从可持续发展大局出发,科学规划,根据当地实际,合理布局,有序开发。

    二是重点建设与整体推进兼顾。重点加快与加强发展沼气和太阳能开发利用;重点建设与现代农业相配套的工程;重点以能源生态文明村方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向规模化建设转变,以集中连片规模化,带动产业化发展。积极推广节柴省煤技术,因地制宜开发微水电、地热能等新能源,积极引进推广农村能源新技术、新产品。拓展农业、林业以及其他废弃物的循环利用途径,积极与其它部门、行业、企业协作建设农村能源。

    三是加快建设与长效运行并举。我市农村能源资源丰富,既要加快建设步伐,又要巩固原有的建设成果,建立健全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体系及物质装备,确保已建工程项目长效运行。

    四是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相结合。加大科技投入,依靠科技进步,增加科技含量,清洁利用农业废弃物,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围绕制约农村能源发展瓶颈问题,加大研发攻关力度,因地制宜地引进先进适用新技术、新产品,及时在本地推广与应用,提高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效益。

    五是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并重。农村能源是一项公益事业,在争取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投入的同时,引导业主和农户自筹资金,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投入,多渠道、多途径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农村能源项目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建设局面。

    (三)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耕还林条例》

    《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浙江省沼气开发利用促进办法》

    《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

    《浙江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行动方案》

    《金华市生态市建设规划》

    《金华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农村能源建设的总体发展目标是:全市新增农村能源开发利用能力22.49万吨标煤/年,其中:新增沼气工程(池)容积18.4万立方米,年产沼气能源750万立方米,折标煤0.53万吨/年;在农村发展沼气用户15000户;新增固化成型秸秆燃料33.5万吨,折标煤15万吨/年;新增太阳能光热利用面积57万平方米,光电利用800千瓦,折标煤6.96万吨/年。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具有年产沼气3500万立方米、太阳能利用面积123万平方米、固化成型秸秆燃料33.5万吨能力,替代能源效益折标煤32.37万吨/年。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75%以上。

    (二)重点工作

    1、深入开发沼气能源

    利用沼气(厌氧)技术对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中产生的有机废弃物进行能源化开发利用,促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以下四大类沼气工程。

    ——新建种植业废弃物沼气工程20处、0.3万立方米,新增年开发沼气20万立方米,折标煤140吨;

    ——新建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畜牧场大中型沼气工程1200处、容积10万立方米,新增年开发沼气723万立方米,折标煤5150吨。新增年处理畜牧污水360万吨的能力;

    ——新建校园沼气工程10处、0.1万立方米,新增年开发沼气7万立方米,折标煤50吨;

    ——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8万立方米,年新增处理880万吨生活污水的能力。

    2、积极推进沼气高效利用

    沼气是一种优质生物燃气,要积极拓展、增加沼气替代常规能源的范围和比重。“十二五”期间重点推广实施沼气发电和整村沼气集中供气示范工程,以此推动我市农村沼气规模化、产业化高效利用。

    ——全市新增沼气发电40处,总装机容量1200千瓦,新增沼气发电100万千瓦时/年。在农业生产企业中开展“纯沼气发电示范工程”建设,安装纯沼气发电机组及沼气净化、储存系统,把沼气能源转换成电能,供企业生产用能,创建绿色能源利用企业。

    ——全市新增沼气整村沼气集中供气村40个。以村为单位开展“整村沼气集中供气示范工程”建设,通过安装沼气输气管网、沼气储存柜、灶具流量表等,让村民用上管道沼气。

    3、加强农业秸秆、林业废弃物能源化利用

    “十二五”期间重点推广农林废弃物固化成型、碳棒(碳粉)等项目,为城乡居民和工农业生产提供高品质生物质能源,改善秸秆乱堆、露天焚烧等环境污染及防治森林火灾。

    ——全市建立30家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炭棒生产企业。年产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炭棒(炭粉)33.5万吨,折标煤15万吨。

    4、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

    加大太阳能光热和光电技术在现代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推广力度,实施“百万农民屋顶阳光工程”,为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提供安全、清洁的能源,促进设施农业发展,提高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

    ——推广光能热水工程。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器,转变农村传统用能方式。支持农村住宅建设改造中采用太阳能热水器系统、太阳能路灯等。全市新增户用太阳能光热利用面积55万平方米,折标煤6.6万吨/年或折电能1.65亿度/年,太阳能路灯等光电利用容量600千瓦。

    ——启动设施农业光能工程。支持太阳能与农业生产相结合,优先采用太阳能供热、太阳能杀虫灯、温室大棚中的太阳能采暖设备。新增太阳能集热工程50处、2万平方米; 太阳能杀虫灯等光电利用容量200千瓦。

    5、加强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推广

    推广农业有机废弃物的能源生态循环利用技术模式,增加沼肥施用,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改良土壤性状,提高农产品品质,推动生态养殖业和高效种植业的发展,促进以资源消耗型的常规农业向以资源利用型的生态农业转变,实现畜禽粪便资源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庭院经济高效化。

    ——加大沼肥综合利用和沼液深化处理技术推广力度,实现养殖场沼液肥料化利用率60%以上。在沼肥利用有困难区域采用进入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藻类生物处理等其他沼液深化处理办法,实现沼液达标排放。

    ——建设以沼气工程为纽带的生态循环示范区、示范企业、示范点105处,实现农业废弃物“内循环,零排放”。

    6、强化服务体系建设

    农村能源工程“三分建、七分管”,而我市目前农村能源后续服务滞后。“十二五”期间,要建立完善农村能源服务体系,提高农村能源后续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农村沼气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市将建成9个县级服务中心、100个片区服务点,配备10套电子信息化装备,培训农村能源实用人才9000人次。

    ——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农业行政监管部门+社会化后续服务机构”的后续服务运管机制。

    ——建立健全“县(区)级沼气后续服务中心+片区沼气服务点”的梯级沼气后续服务行业网络体系。

    ——建立农村能源工程使用考核评价体系及电子信息化监督管理装备。

    四、重点项目

    (一)沼气能源开发项目

    1、种植业废弃物沼气工程

    根据各县(市、区)农作物种植情况和《金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年~2015年)》等,全市开发建设种植业废弃物沼气工程主要分布在粮食或蔬菜种植基地等。

    建设范围:各县(市、区)及开发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20处、3000立方米沼气工程。

    投资估算:总投资360万元,各级政府财政补贴180万元,业主或企业自筹180万元。

    具体项目分县(市、区)布局见附表2、实施步骤见附表6、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见附表17。

    2、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畜牧场沼气工程

    根据各县(市、区)畜牧场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已建沼气工程现状和《金华市“十二五”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在规模化、集约化养殖区域和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重点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并实施沼气联户供气工程;在地势复杂、养殖分散地区,建设小型沼气工程或户用沼气池。

    建设范围:各县(市、区)及开发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1200处、10万立方米沼气工程。

    投资估算:总投资6000万元,各级政府财政补贴3000万元,业主或企业自筹3000万元。

    具体项目分县(市、区)布局见附表3、实施步骤见附表6、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见附表17。

    3、校园沼气工程

    根据各县(市、区)农村中小学规模和建设地理位置,因地制宜,启动校园沼气建设,建造以处理在校师生生活污水为主的沼气工程,在各县(市、区)分别建造1~2个校园沼气示范工程。

    建设范围:各县(市、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10处、1000立方米沼气工程。

    投资估算:总投资120万元,各级政府财政补贴100万元,业主或企业自筹20万元。

    具体项目分县(市、区)布局见附表4、实施步骤见附表6、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见附表17。

    4、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

    根据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在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远、不符合高程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要求的村庄,因地制宜地新建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

    建设范围:各县(市、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8万立方米沼气工程。

    投资估算:总投资4800万元,各级政府财政补贴2400万元,业主或企业自筹2400万元。

    具体项目分县(市、区)布局见附表5、实施步骤见附表6、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见附表17。

    (二)沼气高效利用项目

    根据各县(市、区)已建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布局、沼气资源和农户对沼气利用热情等,逐年加大沼气高效利用项目实施力度,建设沼气发电、整村沼气集中供气等沼气高效利用工程。

    建设范围:各县(市、区)及开发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沼气发电项目40个、总装机容量1200千瓦,整村沼气集中供气村40个。

    投资估算:总投资9200万元,各级政府财政补贴4600万元,业主或企业自筹4600万元。

    具体项目分县(市、区)布局见附表7、实施步骤见附表8、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见附表17。

    (三)农业秸秆、林业废弃物能源化利用项目

    根据我市农林废弃物种类、分布特点以及各县(市、区)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随着农业秸秆、林业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的不断完善以及政府对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投入加大,在全市重点推广农林废弃物固化成型燃料、炭棒(炭粉)加工项目。

    建设范围:各县(市、区)及开发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农林废弃物固化成型项目28个,炭化项目2个。

    投资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各级政府财政补贴2500万元,业主或企业自筹2500万元。

    具体项目分县(市、区)布局见附表9、实施步骤见附表10、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见附表17。

    (四)太阳能开发利用项目

    太阳能开发利用是我市农村能源开发利用的重点,全市实施“百万农民屋顶阳光工程”,在稳步推进户用太阳能热水器的同时,根据各县(市、区)太阳能开发利用原有基础现状、农业生产特点和政府补助政策等,拓展太阳能光热利用工程、太阳能光电利用工程的应用范围,启动设施农业光能工程建设,逐年加大太阳能光热、光电在农业生产上应用的推广力度。

    建设范围:各县(市、区)及开发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是光能热水工程,全市新增户用太阳能光热利用面积55万平方米,太阳能路灯等光电利用容量600千瓦。二是设施农业光能工程,全市新增太阳能集热工程50处、2万平方米,太阳能杀虫灯等光电利用容量200千瓦。

    投资估算:总投资11亿元,各级政府财政补贴3.4亿元,业主或企业自筹7.6亿元。

    具体项目分县(市、区)布局见附表11、实施步骤见附表12、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见附表17。

    (五)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推广项目

    在“十一五”时期沼肥开发利用探索和试点的基础上,大力推广“猪-沼-作物(茶、苗木、蔬菜、牧草等)”能源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根据各县(市、区)沼肥利用现状、已建沼气工程周边沼肥利用环境、业主利用沼肥的积极性以及地方财政扶持力度等,实现60%以上的沼肥用于农业生产上的目标。

    建设范围:各县(市、区)及开发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105个以沼气工程为纽带的生态循环示范工程。

    投资估算:总投资3150万元,各级政府财政补贴1600万元,业主或企业自筹1550万元。

    具体项目分县(市、区)布局见附表13,具体实施步骤见附表14,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见附表17。

    (六)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到2015年,在全市建成较为完善的县级服务中心、片区服务点两级服务体系,其结构为:每个县(市、区)将建立1个县级服务中心,每300个沼气用户或每1~2个乡镇建立一个片区服务点;建立农村能源工程使用考核评价体系及电子信息化监督管理装备。

    建设范围:各县(市、区)及开发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新建县级服务中心9个、片区服务点38个;技术培训9000人次;电子信息化管理装备10套。

    投资估算:总投资1220万元,各级政府财政补贴940万元,业主或企业自筹280万元。

    具体项目分县(市、区)布局见附表15,具体实施步骤见附表16,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见附表17。

    “十二五”期间,上述全市农村能源建设重点项目共需投资13.99亿元,其中要求中央投资2.47亿元,地方政府投资2.47亿元,农户和企业自筹9.05亿元,重点项目具体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见附表17。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都要从战略和安全高度提高对农村能源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农村能源建设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和调整能源结构的重要举措来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健全管理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农村能源工作纳入本地节能减排考核指标体系,实行目标管理,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切实把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2、完善政策,加大投入

    一是每个县(市、区)都要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农村能源发展;二是抓住国家大幅度增加农村能源投入的机遇,千方百计争取国家、省对我市农村能源建设的项目和资金投入;三是加强引导和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企业、社会和农民投入,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的投资机制;四是制定出台农村能源建设的信贷、价格补贴等扶持和激励政策;五是各相关部门对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在土地使用、消防审批、建设规划、用电价格、环境评价等方面应给予大力支持。

    3、科技创新,规模发展

    加大农村能源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引进、消化、吸收推广力度,促进农村能源技术进步。将农村能源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纳入当地科技发展规划,在高新技术和重大科技项目扶持中安排农村能源扶持专项,扶持农村能源产业发展,满足农村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的需要。加快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农村能源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

    4、加强服务,确保效益

    农村能源建设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必须坚持质量第一为宗旨,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要加强农村能源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队伍建设,通过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加强沼气生产工、太阳能利用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做到施工或安装人员持证上岗,保证沼气池的建设质量和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质量。加强沼气能源化利用,沼液、沼渣生态循环利用等方面的技术服务,提高“三沼”利用水平,发挥好沼气工程在农业农村节能减排中的效益。

    5、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机构、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能源建设新技术、新成果和新经验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范围。不断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推广典型,使更多的农民了解技术、看到好处。提高参与农村能源项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全社会对农村能源建设的认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和支持农村能源建设事业的良好氛围。切实强化农村能源技术科普宣传。通过建后传授、服务网点指导、答疑、集中办班培训等方式,对农户进行沼气、太阳能利用等农村能源知识宣传普及。


    附 表:

    附表1.                金华市农村能源资源量汇总表

    能源

    种类

    畜禽

    粪便

    蔬菜

    废弃物

    农产品加工废弃物

    病死动物尸体

    校园师

    生粪便

    农作物秸秆

    林业

    废弃物

    太阳能

    实物量

    (万吨/年)

    289.8

    10

    5.75

    0.66

    2211.9

    96.45

    55.06

    5.0×1016

    千焦

    煤当量

    (万吨/年)

    1.43

    0.03

    0.29

    0.08

    1.43

    26.04

    31.46

    17.14

    亿吨

    附表2.             种植业废弃物沼气工程布局表

    县(市、区)

    种植业废弃物沼气工程(立方米)

    婺城

    300

    金东

    300

    兰溪

    300

    东阳

    350

    义乌

    300

    永康

    400

    浦江

    350

    武义

    300

    磐安

    300

    市直及开发区

    100

    合计

    3000

    附表3.           畜牧场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沼气工程区域布局表

    县(市、区)

    沼气工程(万立方米)

    婺城

    1.8

    金东

    1.2

    兰溪

    1.4

    东阳

    1.2

    义乌

    1.2

    永康

    0.7

    浦江

    0.6

    武义

    1.2

    磐安

    0.6

    市直及开发区

    0.1

    合计

    10.0

    附表4                     校园沼气工程布局表

    县(市、区)

    校园沼气工程

    处数(个)

    池容(立方米)

    婺城

    1

    100

    金东

    1

    120

    兰溪

    1

    100

    东阳

    1

    150

    义乌

    2

    120

    永康

    1

    110

    浦江

    1

    100

    武义

    1

    100

    磐安

    1

    100

    市直及开发区



    合计

    10

    1000

    附表5                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布局表

    县(市、区)

    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万立方米)

    婺城


    金东


    兰溪

    1.3

    东阳

    1

    义乌

    1

    永康

    1

    浦江

    1.2

    武义

    1.5

    磐安

    1

    市直及开发区


    合计

    8.0



    附表6.                    沼气能源开发项目实施步骤表

    年度

    种植业废弃

    物沼气工程

    (立方米)

    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畜牧场沼气工程(万立方米)

    校园沼气工程

    (立方米)

    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

    (万立方米)

    合计

    沼气工程

    (万立方米)

    资金

    (万元)

    2011

    400

    3

    100

    3

    6.050

    3660

    2012

    600

    2.5

    100

    2

    4.570

    2784

    2013

    600

    1.8

    250

    2

    3.885

    2382

    2014

    700

    1.7

    250

    0.5

    2.295

    1434

    2015

    700

    1

    300

    0.5

    1.600

    1020

    合计

    3000

    10

    1000

    8

    18.40

    11280


    附表7         沼气高效利用项目布局

    县(市、区)

    沼气发电(千瓦)

    整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个)

    婺城

    150

    4

    金东

    150

    5

    兰溪

    120

    4

    东阳

    200

    6

    义乌

    250

    5

    永康

    100

    5

    浦江

    80

    4

    武义

    60

    3

    磐安

    60

    3

    市直及开发区

    30

    1

    合计

    1200

    40

    附表8.               沼气高效利用项目实施步骤表

    年度

    沼气发电(千瓦)

    整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个)

    资金(万元)

    2011

    240

    6

    1440

    2012

    240

    8

    1840

    2013

    240

    8

    1840

    2014

    240

    9

    2040

    2015

    240

    9

    2040

    合计

    1200

    40

    9200


    附表9.         农业秸秆、林业废弃物能源化利用项目布局表

    县(市、区)

    农林废弃物固化成型燃料、炭棒(万吨)

    婺城

    4

    金东

    2

    兰溪

    9

    东阳

    8

    义乌

    5

    永康

    2

    浦江

    1.5

    武义

    2

    磐安


    市直及开发区


    合计

    33.5

    附表10.            农林废弃物能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步骤表

    年度

    农作物秸秆固化成型、炭化工程(个)

    资金(万元)

    2011



    2012

    5

    550

    2013

    5

    550

    2014

    10

    2000

    2015

    10

    1900

    合计

    30

    5000

    附表11.                 太阳能利用项目布局表

    县(市、区)

    光能热水工程

    设施农业光能工程

    户用太阳能

    光热利用

    (万平方米)

    太阳能

    路灯

    (千瓦)

    太阳能

    集热工程

    (处/平方米)

    太阳能

    杀虫灯

    (千瓦)

    婺城

    6

    50

    5/2000

    30

    金东

    6

    50

    7/2800

    30

    兰溪

    4

    30

    3/1200

    20

    东阳

    6

    40

    3/1200

    20

    义乌

    9

    180

    15/6000

    25

    永康

    8

    140

    10/4000

    25

    浦江

    5

    40

    3/1200

    20

    武义

    5

    30

    2/800

    18

    磐安

    4

    30

    2/800

    10

    市直及开发区

    2

    10


    2

    合计

    55

    600

    50/20000

    200

    附表12.                 太阳能利用项目实施步骤表

    年度

    光能热水工程

    设施农业光能工程

    资金

    (万元)

    户用太阳能

    光热利用

    (万平方米)

    太阳能

    路灯

    (千瓦)

    太阳能

    集热工程

    (处/平方米)

    太阳能

    杀虫灯

    (千瓦)

    2011

    11

    120

    5/2000

    30

    19900

    2012

    11

    120

    8/3200

    30

    20140

    2013

    11

    120

    10/4000

    40

    20500

    2014

    11

    120

    12/4800

    50

    20860

    2015

    11

    120

    15/6000

    50

    21100

    合计

    55

    600

    50/20000

    200

    102500

    附表13.              能源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布局表

    县(市、区)

    能源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处)

    沼液利用率(%)

    婺城

    15

    60

    金东

    15

    60

    兰溪

    15

    60

    东阳

    10

    60

    义乌

    10

    60

    永康

    8

    60

    浦江

    10

    60

    武义

    12

    60

    磐安

    5

    60

    市直及开发区

    5

    60

    合计

    105

    60

    附表14.           能源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实施步骤表

    年度

    能源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个)

    资金(万元)

    2011

    20

    600

    2012

    20

    600

    2013

    20

    600

    2014

    20

    600

    2015

    25

    750

    合计

    105

    3150


    附表15.                 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布局表

    县(市、区)

    农村能源后续服务体系

    农村能源培训(人次)

    电子信息化装备(套)

    新建数

    累计数

    县级服务

    中心(个)

    片区服务点(个)

    县级服务

    中心(个)

    片区服务点(个)

    婺城

    1

    7

    1

    10

    1000

    1

    金东

    1

    8

    1

    11

    1000

    1

    兰溪

    1


    1

    41

    1000

    1

    东阳

    1

    4

    1

    7

    1000

    1

    义乌

    1

    4

    1

    4

    1000

    1

    永康

    1


    1

    10

    1000

    1

    浦江

    1

    5

    1

    5

    1000

    1

    武义

    1

    8

    1

    8

    1000

    1

    磐安

    1

    2

    1

    3

    800

    1

    市直及开发区




    1

    200

    1

    合计

    9

    38

    9

    100

    9000

    10

    附表16.                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步骤表

    年度

    农村能源服务体系

    农村能源培训

    (人次)

    电子信息化装备(套)

    资金

    (万元)

    县级服务中心(个)

    片区服务点(个)

    2011

    1

    10

    1800

    3

    274

    2012

    3

    10

    1800

    3

    334

    2013

    3

    10

    1800

    2

    304

    2014

    1

    5

    1800

    2

    194

    2015

    1

    3

    1800


    114

    合计

    9

    38

    9000

    10

    1220


    附表17.        “十二五”期间农村能源重点项目建设投资估算表

    项目名称

    建设数 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资金来源(万元)

    中央

    地方

    自筹

    沼气能源

    开发

    种植业废弃物沼气工程(万立方米)

    0.3

    1200

    360

    90

    90

    180

    畜牧场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沼气工程(万立方米)

    10

    600

    6000

    1500

    1500

    3000

    校园沼气工程

    (万立方米)

    0.1

    1200

    120

    50

    50

    20

    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万立方米)

    8

    600

    4800

    1200

    1200

    2400

    沼气高效利用

    沼气发电(千瓦)

    1200

    1

    1200

    300

    300

    600

    整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个)

    40

    200

    8000

    2000

    2000

    4000

    农林废弃物能源化利用

    农作物秸秆固化成型、炭化(个)

    30


    5000

    1250

    1250

    2500

    太阳能

    开发利用

    光能热水工程

    太阳能光热利用(万平方米)

    55

    1500

    90000

    12000

    12000

    66000

    太阳能路灯(千瓦)

    600

    20

    12000

    3000

    3000

    6000

    设施农业光能工程

    太阳能集热工程(万平方米)

    2

    2000

    4000

    1000

    1000

    2000

    太阳能杀虫灯(千瓦)

    200

    20

    4000

    1000

    1000

    2000

    能源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推广

    能源生态循环农业

    工程(个)

    105

    30

    3150

    800

    800

    1550

    服务体系建设

    梯级沼气后续服务行业网络体系

    县级服务中心(个)

    9

    30

    270

    90

    90

    90

    片区服务点(个)

    38

    10

    380

    130

    130

    120

    农村能源培训

    (人次)

    9000

    0.03

    270

    100

    100

    70

    电子信息化管理

    装备(套)

    10

    30

    300

    150

    150

    0

    合    计



    139850

    24660

    24660

    9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