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朝阳(芦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日期:2023-10-12 14:07:31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行政执法决定类别

R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

行政执法决定事项名称

金华市发改委关于金华朝阳(芦塘)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行政执法决定文号

金发改许准字〔2023〕11号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日期

2023年10月7日

执法对象类别

(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法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当事人为个人则不填)

斯建东

9133070114730194U

执法相对人名称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简要摘要

 

为满足义乌市南部区域新增负荷用电需求,提升区域供电可靠性水平,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同意建设金华朝阳(芦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项目单位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是否公开

(如不公开需说明理由)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