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3025/2006-00035

  • 主题分类:

    物价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居民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的通知 金价管〔2006〕151号

  • 发布机构:

    市物价局

  • 文件字号:

    金价管〔2006〕151号

  • 成文日期:

    2006-12-2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金华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居民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的通知 金价管〔2006〕151号

    日期:2022-06-24 10:00:45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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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市自来水总公司:

    根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7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成本,决定调整金华市区居民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

    一、普通多层住宅,以单元一侧为单位实施整体改造的(申请参加改造的住户不少于该单元一侧总住户数的60%),改造费收费标准为520元/户;实施零星改造的(申请参加改造的住户少于该单元一侧总住户数的60%),改造费收费标准为700元/户。

    二、其他住宅可根据实际改造成本,与用户协商确定改造费收费标准。

    三、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安装所用水管管材、配件及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金华市物价局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