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3025/2009-00027

  • 主题分类:

    物价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物价局 金华市交通局关于公布跨县(市)和金华市区境内道路班车客票价格的通知 金价费〔2009〕40号

  • 发布机构:

    市物价局

  • 文件字号:

    金价管〔2009〕40号

  • 成文日期:

    2009-06-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金华市物价局 金华市交通局关于公布跨县(市)和金华市区境内道路班车客票价格的通知 金价费〔2009〕40号

    日期:2022-06-23 18:02:11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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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各县(市、区)物价局、交通局(义乌市除外),市本级道路客运经营企业:

    根据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修订〈浙江省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价服〔2009〕119号)和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关于调整我市跨县(市)道路班车基准运价、金华市区境内道路班车运价的通知》(金价费〔2009〕37号)、《关于完善跨县(市)和市区境内道路客运班车燃油附加费实施办法的通知》(金价费〔2009〕36号)规定,现将跨县(市)和金华市境内道路班车客票价格予以公布,具体见附表。

    本通知公布的道路班车基准客票价格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金华市物价局     金华市交通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