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3025/2022-01843
金华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财政补助资金(2017年第五批及2018年第三批)安排的公示
市发改委
2022-06-17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金经信资源〔2017〕64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我委对企业提供的资金申请表、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购买者身份证、汽车国补文件等书面材料进行审核。经初审,共核减23辆,其中非金华市区销售车辆1辆、推广目录外车辆7辆、购买者非市区户籍15辆,此次符合金华市区地方财政资金补助的新能源汽车2017年第五批共113辆、2018年第三批共117辆,补助金额详见附件,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 2022年6月24日共7天。
联系人及电话:俞建翔,82397107。
附件:1.2017年度金华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财政补助名单(第五批)
2.2018年度金华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财政补助名单(第三批)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