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3025/2022-01729

  • 主题分类:

    物价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粮食物资局关于公布我省2022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 发布机构:

    浙江省发改委

  • 文件字号:

    浙发改价格〔2022〕108号

  • 成文日期:

    2022-04-2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粮食物资局关于公布我省2022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日期:2022-05-06 17:25:46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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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粮食物资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公布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274号)精神,经报省政府批准,2022年我省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每50公斤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128元、133元和135元,自2022年新谷上市起执行。

    2022年我省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按《关于公布202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47号)精神执行。

    请各地认真落实我省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做到按质论价、优质优价,促进我省粮食稳产提质增效。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