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3025/2022-01644
关于2021年度金华市区总部企业认定情况的公示
市发改委
2022-04-07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加快市区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金政办发〔2021〕27号),我们开展市区总部企业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各区初审、部门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馈,逾期视同无意见。
信函: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邮编:321017
传真:82469875
电子邮件:jinhuafuwuye@163.com
联系人:周肖波 联系电话:82465503
附件:2021年度金华市区总部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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