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3025/2022-02198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2022-11-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

    日期:2022-11-09 17:46:37 来源:金华市发改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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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政策解读


    民生关乎民心,系乎党运国运,决定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成败。“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加快公共服务现代化走前列、确保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时期。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现代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对于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及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根据《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阐明未来5年我市公共服务体系各领域建设的重点任务、保障工程和重大项目,是我市“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

    (一)现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市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动城乡之间、市县之间、人群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打造了具有金华特色的基本公共服务品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公共教育水平不断提升。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实现全覆盖,基础教育质量显著提升,全市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和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覆盖率达100%。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初见成效,金华市第四中学等7所学校作为教育部首批“未来教育实验学校”试点,全市中职学校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共有61个项目获省级立项,在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摘得5枚金牌、3枚银牌、2枚铜牌的傲人成绩。高等教育发展取得新突破,金华理工学院获批筹建,浙江广厦学院正式被省政府确定为浙江省本科层次职业试点学校,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投入启用,成功引进横店电影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东阳校区、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劳动就业总体形势良好。“就在金华”服务品牌成功打响,“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72.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63%。到2020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580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5年的2.13:1缩小至2020年的2.03:1。创新“智配直享”就业服务,初步实现就业服务事项办理“免申请”“无材料”“秒审批”。劳资纠纷预警机制初步建立,用人单位就业失业登记办法与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初步完成,最低工资和指导线制度已基本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城乡居民和异地务工人员全覆盖。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期望寿命提高至80.43岁。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2018年底全市各类卫生机构增加至3967家,全市常住每千人床位数增加至5.91张。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基层就诊比例达到53.03%,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基础信息系统基本实现全覆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深入推进双下沉两提升工程,开展县域医共体改革,2018年家庭责任医生规范签约率达到35%以上。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基本实现全覆盖。社保待遇稳步提高,“十三五”期间,职工基本养老金每年增加5%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提高。全市实现城乡低保待遇标准一体化,成功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明天计划”“添翼计划”等孤残儿童医疗康复项目。

    住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新建棚改安置住房9.9万套,截至“十三五”末,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3万户,实物配租(含企业公租房)1.1万户,公租房保障实际受益人数达6万。扩面工作不断深入,准入条件逐步放宽,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市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人群纳入保障范围。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全市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19年公共图书馆总藏书量为579.43万册、人均藏书量1.03册,2020年预计总藏书量610万册、人均藏书量1.1册,达到省级《规划》目标“〉1”的要求。文化惠民活动成效显著,2019年人均观看文博展览、文艺表演7.06次。全面推进全民阅读活动,2016年起,全市各公共图书馆、148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面实施向公众免费开放,实现了设施与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开放时间分别达到56小时、45小时。全市各县(市、区)在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信息屏。

    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实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行动,全面建立河(湖)长制。水、空气等质量指标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水环境质量全省最优,地表水断面水质连续4年全部达标,地表水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空气质量连续2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改善幅度全省领先,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比例达92.1%。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两定四分”法入选党的十九大“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

    城乡养老服务扩面提质。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等四级养老服务管理网络,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先行覆盖。全市累计建成乡镇(街道)示范型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6家、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000多家,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57张、机构床位41张,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达到53%,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为89.71%,老年健康管理率71.75%。

    表1“十三五”金华市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2015

    规划目标

    完成情况

    属性

    2020

    2020

    基本公共教育

    1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100

    100

    100

    约束性

    2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181

    222

    /

    预期性

    3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5.9

    98

    98.8

    预期性

    基本就业创业

    4

    城镇登记失业率(%

    2.93

    ≤3.5

    ≤3.5

    约束性

    5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110.53

    [400]

    10

    约束性

    6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7

    98

    98

    预期性

    7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

    [1000]

    /

    预期性

    基本社会保险

    8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85.3

    95

    97

    预期性

    9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5

    99.97

    预期性

    10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张)

    41.2

    50

    57.0

    预期性

    11

    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

    38.9

    50

    53.0

    预期性

    12

    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

    92.6

    96

    100

    预期性

    13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98

    98.64

    预期性

    14

    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覆盖率(%

    40

    90

    100

    预期性

    基本健康服务

    15

    人均预期寿命(岁)

    79.35

    79.5

    80.43

    预期性

    16

    每千人医疗床位数

    4.92

    6

    6.3

    预期性

    17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生和注册护士数(人)

    5.74

    6.8

    7.1

    预期性

    18

    经常参与体育锻炼人数(%

    35.8

    〉38

    41.8

    预期性

    基本生活服务

    19

    城镇保障性住房常住人口覆盖率

    20­

    ≥23

    19.27

    约束性

    20

    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25.2

    25

    25.2

    预期性

    21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指数(用户满意度指数)

    74.6

    80

    96.9

    预期性

    22

    农村公路等级化率(%

    97.5

    99

    100

    预期性

    23

    具备条件建制村客运车辆通达率(%

    99.8

    100

    100

    预期性

    基本公共文化

    24

    县级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或总藏书量(册)

    0.58

    〉1

    0.82

    约束性

    25

    人均年观看文博展览、文艺表演(场次)

    3.25

    4.5

    3.16

    预期性

    26

    国民综合阅读率(%

    87.64

    〉90

    89.2

    预期性

    27

    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

    99.65

    100

    100

    约束性

    基本环境保护

    28

    地表水断面-类比率(%

    72.9

    80

    100

    约束性

    29

    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

    73.1

    80

    100

    预期性

    30

    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

    91.33

    95

    97.12

    约束性

    31

    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85

    94

    100

    预期性

    32

    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建制村覆盖率(%

    78

    90

    100

    约束性

    33

    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

    78.2

    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89

    约束性

    基本公共安全

    34

    主要食品检验合格率(%

    96.22

    〉96

    99.5

    预期性

    35

    主要药品检验合格率(%

    99.72

    〉98

    100

    预期性

    36

    公众食品安全满意率(%

    65.51

    〉70

    85.56

    预期性

    37

    公众药品安全满意率(%

    71.76

    〉85

    87.36

    预期性

    38

    亿元生产总值安全事故死亡率(人/亿元)

    0.137

    0.067

    0.021

    约束性

    (二)面临形势

    我国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加速演变,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社会基础更加多元变化,对公共服务高质量提升带来诸多方面影响。

    共同富裕任务艰巨,迫切要求公共服务均等普及。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须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数字化改革的中和效应,聚焦托育、教育、医疗、 养老等关键领域,加快数字社会建设进度,加大公共服务充分供给、均衡供给,确保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在实现共同富裕道路上一个不掉队。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迫切要求公共服务多元供给。进入新时代新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需求侧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多层次、多样化发展态势,要有针对性地满足需求,就需要促进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吸引市场和社会力量的参与,与政府兜底性服务形成互补与互动。

    现代化都市区建设,迫切要求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现代化都市区的新目标新定位,特别是“七普”人口增长率全省第三的新形势,要求金华在高质量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上,必须有效促进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显著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效益,加快形成一批突破性标志性公共服务成果,努力交出建设“重要窗口”公共服务高分答卷。

    与此同时,我市公共服务建设仍存在不少短板,主要有:公共服务供给与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仍存在差距,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尚未全覆盖;部分区域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平衡、不均等现象仍然突出,标准化建设有待加强;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机制不够健全,整体服务水平有待提高;财政投入压力明显增大。这些短板需要在“十四五”时期加快解决。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八八战略”,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标对表“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紧扣老百姓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突出“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深化改革创新、共建共治共享,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高质量公共服务体系,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努力在在公共服务现代化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基本、补齐短板。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明确政府兜底保障标准和水平,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投入,重点补齐幼托、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纵深化、全覆盖,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和便捷化水平。

    坚持补强弱项、扩大供给。强化非基本公共服务弱项,更加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扩大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优化供给结构,创造条件满足广大群众多元化、多样化需求,推动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多元化、优质化。

    坚持创新机制、提升质量。加强服务供需对接,创新提供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深度融合,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数字化建设,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标准化服务水平和供给效率。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基础上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立足发展阶段、地方实际和财政承受能力,切实履行保基本职责积极而为,不吊高胃口,不过度承诺,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确保公共服务水平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稳步提升、不断完善。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全域、城乡一体、普惠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政府保障基本、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供给格局趋于完善,公共服务数字化体系全面建成,公共服务供给更多样、更优质、更高效、更精准,人民全生命周期民生需求普遍获得更高水平满足。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率先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兜底性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丰富,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全面向基层和农村延伸、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差距,率先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人人享受方便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不断升级。公共服务标准化理念全面深化,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方位建成。高水平公共服务标准供给更加充分,优质资源总量不断增加,服务供给更加公平,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对接更加精准。

    公共服务数字化改革全面深化。公共服务业务协同能力全面提升,数字社会综合门户,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应用全面拓展,民生关键小事清单事项和金华特色多跨应用场景在未来社区、乡村服务落地见效。数字孪生社会基本建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感全面提升。

    公共服务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公共服务实施机制更加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成熟定型,公共服务财政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高,服务内容、管理流程、监督评价更加透明规范,运行机制稳定、高效、可持续。

    表2“十四五”公共服务主要指标目标表

    分类

    指标名称

    2020

    基数

    2025年目标

    托育照护服务

    1

    3 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覆盖率(%

    /

    50

    2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2.06

    4.5

    3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

    /

    80

    现代教育服务

    4

    儿童预期受教育年限(年)

    14.8

    15.5

    5

    普惠幼儿园(含公办园)比例(%

    89

    91

    6

    持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学前段

    90

    91

    义务段

    97.5

    98

    高中段

    83

    85

    7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个)

    /

    5

    8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64.97

    70

    就业创业服务

    9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5

    8.2

    10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73

    11.3

    11

    城镇登记失业率(%

    1.63

    3.5

    12

    职业技能培训(万人)

    16

    66

    13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88

    210

    14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00

    110

    城乡宜居服务

    15

    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19.3

    20.6

    16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2.1

    93

    17

    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28

    27

    18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100

    100

    公共文体服务

    19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亿元)

    336

    480

    20

    居民综合阅读率(%

    89.8

    92.9

    21

    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平方米)

    1913

    4350

    22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2.08

    2.8

    23

    国民体质合格率(%

    89.2

    94.5

    24

    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1.68

    1.7

    医疗健康服务

    25

    每千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6.3

    7.5

    26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常住人口)(人)

    3.55

    4.3

    27

    人均预期寿命(岁)

    80.43

    80.69

    28

    县域就诊率(%

    /

    90

    29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9.97

    99

    30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降低(%

    /

    5

    幸福养老服务

    31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53.0

    58

    32

    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15

    25

    33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92

    410

    34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71

    72

    兜底保障服务

    35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98.64

    99

    36

    乡镇(街道)“残疾人之家”和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覆盖率(%

    /

    90

    37

    每万人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人)

    5

    20

    38

    各县(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数(个)

    /

    1

    拥军优抚服务

    39

    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和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安置率(%

    100

    100

    便民生活服务

    40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人/亿元)

    0.021

    0.01

    41

    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

    85.56

    85

    42

    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

    100

    99.5

    43

    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

    87.36

    90

    44

    每万人拥有律师数(个)

    3.45

    4.5

    45

    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

    25

    35

    注:〔〕内数据为5年累计数。

    三、创新推进共同富裕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实施富民惠民安民、推进共同富裕新举措,以均等化、数字化、多元化为着力点,完善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动公共服务供给增加、质量提升、机制创新,努力实现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民生保障。

    (一)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向市域内基本公共服务薄弱地区扶持力度,确保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优先向山区倾斜,不断提高山区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金义新区、自贸区金义片区、G60科创大走廊金华段、浙中科创大走廊公共服务标准统筹,促进市内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人员配备以及服务质量水平有效衔接,进一步缩小地区间服务供给水平差距。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跨区域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缩小基本公共服务人群差距。健全以流入地为主的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民年限等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提供机制,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在常住地便捷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结合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支持政策及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异地结算、钱随人走等机制,促进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放心落户,保障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公共服务。

    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对标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一体设计,实行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推进一批公共服务领域城乡联动项目,加快补齐农村地区服务设施短板。加大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强化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农村配套政策。因地制宜、科学设置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半径,增强偏远农村流动服务能力,打造1.5小时偏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圈。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统筹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等因素,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效果反馈,定期开展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分析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全面规范基本公共服务实施发布及服务程序。适时启动基本公共服务相关政策制度立法研究和调整工作,夯实基本公共服务法制保障。

    (二)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改革

    迭代升级公共服务数字系统支撑。以应用场景为牵引,以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为基础,重构数据共享模型和业务系统集成,明确数据共享方式、对接接口,完善提升城市大脑的公共服务数据、模块及应用支撑能力。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全量、全时、全域感知,健全数据共享、业务流程、应用开发等技术标准。坚持用管结合、用户至上原则,加强政府端公共服务辅助治理模块开发。

    全域拓展公共服务数字场景应用。坚持集成创新,按照“V”型迭代模型,打造一批惠企惠民、好用易用的综合场景,形成“破点—连线—成面—立体”最优方案,推动公共服务整体性优化和系统性重塑。推动数字社会和未来社区融合,加强谋划大牵引、 大改革、一体化、现代化应用场景,率先提供数字生活、数字教育等 新服务跨部门协同应用。加快数字就业、数字文化、数字救助、数字养老、数字旅游、数字交通等服务直达乡村,创建乡村数字公共服务典型应用。


    专栏公共服务数字化改革重点应用项目

    1.数字社会综合应用

    2.数字化“全民安心医保城市”应用

    3.残疾人全周期服务“一件事”应用

    4.“金华运动银行”服务应用

    5.“入学入园综合集成服务应用”

    6. 数字河湖管理应用

    7. “信义居”应用

    8. “田间一件事”智慧服务应用

    9. 人社“智配直享”应用

    10. 劳动关系智联防控应用

    11. 农民建房“一件事”应用

    12. 逝者身后一件事联办服务应用

    13. “公共出行定制服务”应用

    (三)加大公共服务多元化保障

    强化公共服务财政保障。夯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坚决贯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财力需求,严格规范基本公共服务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保障制度和增长机制。推进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探索成本分担和跨区域利益补偿机制,健全“资源(钱)随人走”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投入机制。

    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统筹用好规划、土地、税收、金融等多种支持政策,以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逐步实现由政府或公共部门直接生产向购买服务的间接生产转变。制定发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推行特许经营、定向委托、战略合作、竞争性评审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明确适合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实现费随事转。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定价机制、招投标机制、购买流程和购买服务评估机制,规范公开公共服务购买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流程等。

    积极发挥国有经济作用。鼓励和引导国有经济以兼并、收购、参股、合作、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服务发展,进一步明确参与领域和条件,拓宽国有经济进入渠道,建立健全国有经济退出标准和程序。加大对承担公益类业务的国有资本支持,逐步扩大财政资金支持国有经济参与公共服务发展的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国有经济从事非营利性或微利活动。健全国有经济投融资体制,加大国有经济参与公共服务的授信、审贷、还款模式创新,扩大融资渠道。落实国有经济参与公共服务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优化公共服务市场供给环境。有序放开市场准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及时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简化审批程序,有效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公共服务领域,激励创造高品质多样化公共服务。深化跨地区合作,鼓励优质资源公共服务提供者跨地区参与服务供给,提高服务效能。有序推进重点领域对外开放,提升医疗、教育培训、休闲旅游、体育健身等高品质服务能力。强化市场监管能力,构建责任清晰、多元参与、依法监督的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

    四、提供普惠安全的幼儿照护服务

    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坚持政策引导、家庭为主、托育补充、安全健康、普惠优先,建立健全多元优质高效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创新发展多样化、多层次、数字化服务模式,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全力构建育儿友好型城市。

    (一)完善家庭照护服务体系

    提高优孕优生服务水平。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免费开展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健康指导等服务,建立涵盖婚前、孕前、孕期、出生后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深化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做好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优化和完善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

    强化对家庭育儿的支持和指导。完善育儿休假制度,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倡导以家庭养育为主,广泛传播科学育儿知识,让每个婴幼儿家长都能便捷化、多渠道接受科学育儿专业指导服务。加强家庭育儿能力提升师资队伍建设,组建家庭养育活动小组,多形式提供家庭育儿专业指导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到2025年,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

    加强婴幼儿健康服务。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幼能力建设,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夯实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孕产保健、新生儿访视和婴幼儿定期健康检查,扎实做好婴幼儿标准化发育监测筛查评估工作,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到2025年,3岁以下婴幼儿标准化发育监测筛查率达到85%以上。规范、保障免疫规划疫苗供应,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到2025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提高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习惯,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

    专栏婴幼儿照护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1.孕产妇健康服务。按标准为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规范提供孕产妇健康服务。

    2.生育服务。按标准为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提供生育服务。

    3.生育保险。按标准为用人单位及职工提供生育保险服务。

    4.预防接种。按标准为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5.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按标准为0-6岁儿童提供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6.提升家庭育儿能力。为家庭育儿提供专业指导服务,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

    7.加强婴幼儿照护关爱服务。为困难家庭及孤残和困境婴幼儿提供精准照护服务。  

    8.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为孤儿和困境儿童提供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等服务。

    9.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

    (二)发展多种形式托育照护服务

    大力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专项行动,培育一批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婴幼儿照护示范单位。加强幼儿园托班服务供给,加快建设托幼一体的托育机构。充分调动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卫生机构、公益性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发挥社区综合服务体功能,开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到2025年,中心城区每个街道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其他区县每个街道(镇)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不少于3家。

    加强托育服务规范化建设。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备案流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和配套支持政策,保障托育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制定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提升为托育场所设施有关建设标准、指南,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全覆盖。严格实行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贯通职前职后培养。

    推进智慧托育服务。建设托育备案管理平台,对托育机构申办、备案等开展信息化管理,建立线上备案系统,推进与市场监管、民政、教育等部门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信息互通。推动育婴、保育、保健、托育管理等专业人才数据采集和共享。

    专栏托育照护服务重大改革和政策

    1.深化托育服务改革。推进社区普惠托育点标准化设置,探索建立保育、幼教、儿童保健人员融合发展的托育服务队伍,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医疗、儿童保健和婴幼儿照护“医防护三位一体”改革创新。

    2.完善困境儿童关爱政策。健全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浙江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实施收养能力评估机构考核机制。扩大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完善儿童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

    3.提升儿童照护供给体系。改善儿童福利供给结构,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构建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权责关系更加协同、保障服务更加高效的儿童福利机构体系。建设1-2个集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孤弃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区域化集中养育。

    五、提供优质均衡的现代教育服务

    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多渠道增加教育资源供给,深化各类教育布局优化、协调发展,构建体系健全、衔接融通、适应终身学习需要的现代教育体系,提升教育服务支撑能力,让每一位适龄人口得到更公平更优质的教育。

    (一)巩固提升基础教育

    优质普惠发展学前教育。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学前教育“四个一批[1]”补短提升行动,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优化幼儿园规划布局,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改造提升农村薄弱幼儿园,推进城乡学前教育共同体建设。加强学前教育财政支持,实施公办园成本分担机制,探索普惠性民办园成本分担机制,力争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不低于8%。加强学前教育资源统筹力度,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持续扩充学前教育资源,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到2025年,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大于98%,县域内公办幼儿园招生覆盖面不低于60%,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招生覆盖面达到70%以上。

    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推动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集团化办学、教育共同体全覆盖,到2025年,全市5个县(市、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验收。加大学位供给,实施一批薄弱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硬件条件改善项目,城镇小学、初中班额控制在45人、50人标准,推进农村30人以下自然小班化教学。继续做好“阳光招生”,全面实行“公民同招”,推进城区学区连片学校集团化办学,促进城区校际平衡。全面深化“互联网+义务教育”中小学结对帮扶。落实中小学生“双减”政策要求,依法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实施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和干预计划。

    多样特色发展高中教育。根据普通高中 “分类办学、特色发展”的原则,通过实施分类办学改革,改变区域分层办学现状,逐步形成区域支撑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发展的分类办学机制,形成办学优势和特色,有效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的现代化普通高中学校。持续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适应高考招生综合改革,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变革教学组织形式,建立和完善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实施名校培育工程,加大名校集团化建设力度。开展普通高中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教育研究。

    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积极推进康教结合、普特融合,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的特殊教育体系。完成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学前和高中段特殊教育布局,努力延长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年限。扩大轻度残疾儿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推广“特教学校+卫星班”融合教育模式。完善残疾人职业高中教育布局,创新残疾人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建立多样化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到2025年,持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段入园率不低于91%、义务段入学率达98%以上、高中段入学率达到85%。

    专栏基础教育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1.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对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幼儿减免保育费。公办幼儿园符合条件幼儿按当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保育费标准免交保育费;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幼儿按当地公办三级幼儿园保育费标准减免。

    2.义务教育实行免费教育。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含作业本费)。

    3.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按生均标准为义务教育学校提供公用经费保障。

    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对全市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并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给予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5.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按标准对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6.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按标准为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

    7.普通高中教育免学费、免代收费补助。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免除学费、代收费。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在经教育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免除,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8.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按标准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以及非涉农专业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

    9.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非民族地区且非戏曲表演类专业学生除外,具体包括非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设置的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曲艺表演、戏剧表演、杂技与魔术表演、木偶及皮影表演及制作和服装表演等专业)。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给予免除,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构建产教融合职教体系。深化产教融合,着力推进产教融合“五个一批”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中职提质增优工程,推进中职院校“双高”建设。加大对金华技师学院的支持力度,助力打造成为技师职业技术学院。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支持打造优势特色专业。推进校企“双主体”合作协同育人,校企合作开发一批符合社会需求精品课程,建成一批省级实训基地,争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到2025年,建成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4所,省级高水平专业群9个,5个左右装备精良、技术先进、产教深度融合的实验实习实训基地,3个左右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职业教育“双高”建设,推进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级“双高”院校建设,推进浙江商贸学校、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一批省级中高职“双高”院校建设。加强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教学、实训基地、教师队伍“五个对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培养体系改革、服务体系改革、协同机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和数字化转型等六项改革,全面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到2025年,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达65%以上;中职“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9%;高职“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0%。有效扩大现代学徒制试点,培养金华经济社会学科急需的应用型人才。

    (三)推动高等教育扩面提质

    打造浙中高等教育高地。优化全市高等教育结构布局,支持浙江师范大学创建“双一流”大学,支持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建成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占相当比例的国内顶尖、国际一流的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稳妥推进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等3所独立学院转设工作,高质量建设高水平金华学院。加快温州医科大学东阳校区、横店艺术大学等项目落地。大力支持其他在金高校发展。

    (四)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

    健全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完善继续教育网络体系,建立市级、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终身教育网络和区域性学习中心。统筹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各类教育、文化等公共资源和学习平台作用,推进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加快推进金华广播电视大学转型建成金华开放大学,7所县级电大学院全部转型建成开放学院。关注新型职业农民、青少年、老年人等群体,加强特色开放大学体系建设,扶持老年大学发展,提升社区学校、老年学校办学能力,基本形成面向全体、覆盖城乡、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管理规范、教学有序的社会教育新常态,大力推动全市省级学习型城市建设。

    专栏5   现代教育提升重大工程

    全民教育普及工程。重点关注新型职业农民、青少年、老年人,基本形成面向全体、覆盖城乡、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管理规范、教学有序的社会教育新常态。到2025年,特殊教育基本达到发达国家平均发展水平,持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学前三年入园率不低于90%,高中段入学率争取达到85%

    教师管理改革工程。2025年,教师队伍有效满足金华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需要,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全面推进数字教育,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形成符合数字金华发展需要的教育新生态。基本建成以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情境化、多样化为特征的智慧教育环境;形成面向每一个学生提供优质、灵活的教育供给和服务格局;教与学方式普遍优化,师生信息素养全面提升,智能治理水平大幅提高。

    扩大教育开放合作工程。争取引进1-2所国内外知名高校在金华办学,支持和引导高校与国内外高水平知名高校合作举办2-3个特色鲜明二级学院。本科院校具有3个月以上海外学习经历教师比例达到50%以上,高职院校达到 10%以上。深化中小学千校结好提升工程,推进姐妹学校实质性交流。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增强学生的跨文化交际能力。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丰富国际化办学形式,合理布局、统筹规划中小学国际化办学项目及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六、提供高效便捷的就业创业服务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以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岗位并重,构建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增收。

    (一)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积极稳定和扩大就业。充分发挥投资和产业带动就业效应,提高就业吸纳能力。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给予相应社保补贴,拓展适合女性的就业岗位。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加强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培训、托底安置就业和帮扶,抓好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就在金华”用工服务保障平台建设,提升重点企业跟踪服务和用工监测精准度,完善援企稳岗政策,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保障制度。建设一批高质量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

    全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双创”升级版。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开辟青创讲堂、创业沙龙等特色创业教育培训活动,激发创业热情,提高创业者能力和水平。健全创业担保贷款代偿机制,探索设立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引导专项资金,每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8亿元、扶持创业3500人。加强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成国家级示范基地2个、省级示范基地10个。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充分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创业空间和新型灵活就业增长点。鼓励国内外金华籍人才返乡入乡创业。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快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支持、劳动者积极参与的技能培训新格局,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积极培育金华工匠,聚焦重大产业集群培育,加强重点产业和社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确保5年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推行“技能提升一件事”改革,提升待遇兑现时效性,激发职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积极推进技工院校建设,建设一批全国一流技师学院。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依托企业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职业院校等,大规模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积极谋划开展家政服务等职业技能竞赛,推动以赛促评,拓展多种评价方式,提升就业人员技能水平。

    (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着力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提升企业依法用工和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推进基层劳动纠纷综合治理改革试点建设,落实“一治一管四个办”的举措,最大限度在基层就地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平安稳定。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监管事项,开展以农民工工资支付为主体的“双随机”掌上执法检查。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应急调处机制。优化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政策,建立就业政策宣讲普及机制。

    建立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指导企业完善符合技术工人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支持以提质增效拓展从业人员增收空间,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完善企业薪酬调整和工资指导信息发布制度。引导企业工资分配向高层次人才倾斜,探索实行项目工资、协议工资和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薪酬方式。建立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及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的联动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专栏就业创业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1.就业服务和管理。为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提供就业服务和管理。

    2.创业服务。为有创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提供创业服务。

    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为有培训和就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4.就业援助。为零就业家庭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

    5.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为城乡各类有就业创业、提升岗位技能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服务。

    6.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7.劳动用工指导和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用工指导和保障。

    8.失业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

    9.工伤保险。依法依规为职工、雇工等提供工伤保险服务。

    七、提供舒适品质的住房保障服务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居住品质,推动实现人人“住有所居”向“住有优居”转变。

    (一)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多渠道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补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制机制,逐步放宽准入门槛,稳步扩大住房保障受益覆盖面,加大对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群体的政府保障力度。加大开发区、自贸区等重大平台的住房保障力度。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多渠道拓宽租赁住房房源,积极引导和鼓励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和营运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努力满足其他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优化住房保障方式,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

    积极推进住房改造。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危旧房改造与城市更新、城市能级提升,科学合理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实时跟进各县(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开工、基本建成、竣工和交付情况,保障棚改质量。创新安置模式,推进单一的整体搬迁模式逐渐向住宅、货币等多种安置模式转变,满足居民不同层次的需求,提高居民积极性,保障搬迁居民得到妥善安置。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紧紧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完善土地、金融、财税等一揽子政策组合,提高精准调控的能力。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力度,有效扩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给,优先满足自主型和改善型需求。强化市场监管,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严格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供应管理,有效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强住房市场运行监测管理和预期引导,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建设、交易、价格等方面的权威信息。优化住房建设空间优化布局,推进住房建设与城市国土空间规划、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计划等规划衔接,加强与城市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就业结构、公共交通的空间匹配,改善职住平衡。新建住房中积极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进一步加大一次性装修,鼓励高装配式建筑。

    (三)改善人居环境

    大力营造宜居环境。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目标,加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和街头游园规划建设,积极推进五百滩公园、婺州公园、八咏公园、清风公园、燕尾州公园等的景观提升,新建成古渡公园、河盘翠舞公园、东湄公园等一批具有金华特色的精品公园。大力开展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和拆后地块复绿等行动。提升垃圾处置水平,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配备,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科学推进各县(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场和生态填埋场建设,完成十八里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库区景观提升工程和四号库区和扩容技改库区生态修复工程。

    加快推广未来社区智慧化服务。加快九大应用场景落地,科学制定规划设计标准,迭代完善相关运营导则。以因地制宜、分类统筹、开放迭代为原则,加快落地未来社区试点。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强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和智慧终端建设。建设城镇住宅小区数字化安全监管应用,健全推广数智化无盲区安全防护网,实现零延时数字预警和应急救援。

    专栏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1.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实现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2.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基本完成城镇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

    3.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按标准安排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改造危房,保障低收入人群基本住房条件。

    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改造带动全面提升,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居住环境整洁、社区服务配套、管理机制长效、小区文化彰显、邻里关系和谐。

    5.环境质量。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5%以上,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国家下达指标要求。

    6.污水处理。县城和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达标排放。

    8.污染物处理。全面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农林废弃物、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推进畜禽养殖业转型提升,化肥和农药减量使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八、提供全民共享的公共文体服务

    聚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民生需求,加快提高公共文化、体育均等化水平,推动全域旅游设施升级,更加丰富文体服务产品,促进公共文体从保障型向高品质转变,构建高水平均衡化的公共文体服务体系。

    (一)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大型标志性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建成金华市图书馆新馆,规划建设金华市美术馆、市音乐厅等项目,实施“悦读金华、书香满城”行动,打造城乡10分钟阅读圈,有效提升市区两级公共文化设施能级,打造较高服务能力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完善基层便民公共文化设施,实施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礼堂补短板工程。开展文化设施提升行动,实施金华市区“百分之一公共文化计划”,利用有条件的车站、银行、医院、公园、绿道、产业园等场所布局建设便民公共文化设施,在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增加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增加公共文化活动空间。到2025年,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4350平方米。

    增加公共体育设施供给。推进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完成省级全民健身中心2个、体育公园(体育设施进公园)25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20个、百姓健身房240个、足球场(笼式足球场)30个,县(市区)“一场两馆”覆盖率达到70%以上,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体育休闲公园)等100个。实施公共体育服务惠民计划,充分利用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空间等设施场所,加快布局建设更多的小型足球场、篮球场、绿道休闲体育驿站、生态体育活动站点等社区便民体育场所和设施,着力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8平方米。

    (二)提升公共文体服务水平

    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大力实施文化惠民活动,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推出“月月有主题,全年都精彩”的“城市文化菜单”。鼓励运用金华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改革开放史等题材,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学和文艺创作,推出更多文化文艺精品。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平台服务效能,丰富“e家书房”“艺生活·社群微课堂”等平台的内容,推进“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推进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开发共享应用终端,推动高品质公共文化资源覆盖城乡最后一公里,提高公共文化资源的使用效率。加强群团组织的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建设。

    提升全民体质健康水平。加强街道健身组织和社区服务体育健身站(点)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体系,实现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全覆盖,构建“10分钟健身圈”。提高杭州亚运会金华分赛区和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场馆赛后利用率,重点发展参与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等体育项目,提高体育运动全民参与度。打响“一县一主题,一地一特色”的“山水四项”品牌。完善市、区(县、市)、街道(乡、镇)“国民体质监测三级网络体系”,不断扩大体质监测覆盖面。到202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超过全市人口的43.5%,确保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专栏8 公共文化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1.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城乡居民提供免费开放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2.戏曲下乡。为农村乡镇居民每年送戏曲等文艺演出服务。

    3.收听广播。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有线广播服务,广播综合覆盖率达到99.8%以上。

    4.观看电视。为城乡居民提供观看电视服务;为城乡低保户免费提供基本有线(数字)电视节目。

    5.观看电影。覆盖所有行政村,放映数量为43000场/年,为农村居民、中小学生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

    6.全民阅读。为城乡居民提供读书看报服务,支持有线电视网络向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数字电视网络图书馆”公共服务,开展“全民阅读节”“未成年人读书节”“图书馆之夜”“品格阅读分享会”“动听文化”等阅读活动,形成城市社区15 分钟便捷阅读文化圈、农村行政村30分钟阅读文化圈。

    7.参观文化遗产。为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提供国有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门票减免、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免费参观等服务。

    8.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巩固提升市有五馆一院一厅(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非遗馆、美术馆、大剧院和音乐厅)、县有四馆一院(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非遗馆和大剧院)、区有三馆(文化馆、图书馆、非遗馆),乡镇(街道)建有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建有文化礼堂、文化家园或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农村文化礼堂实现500人以上常住人口的行政村全覆盖。

    9.公益假日活动、流动少年宫进农村进社区。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假日活动、流动少年宫进农村进社区服务。

    (三)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

    传承弘扬优秀“婺”文化。加强“婺学”“婺建”“婺剧”“婺窑”“婺风”等特色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实施“星耀八婺”名人文化推广行动,打造一批名人文化带。建设一批反映八婺文化特色的文化园和文博、非遗院馆场所,打响“婺风遗韵”文化品牌。高起点推进“诗路金华”建设,加快打造诗学一体的文化传承带、开拓创新的文化产业带、浙中意韵的诗画旅游带、自然和谐的美丽生态带、互联互通的开放合作带,强化与建德富春江航道及旅游线路衔接,打造钱塘江水上黄金旅游线路。开展文化遗产保护行动,加大“上山文化”保护力度,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深入研究和挖掘金华学派文化、宋韵文化、永康学派、名人文化的内涵,推进南宋徐谓礼文书保护利用。挖掘白沙溪三十六堰文化资源,加强对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历史研究成果运用。加大全域历史文化名胜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力度,突出红色遗址遗迹保护利用,加强文物保护。开展婺学文化、地方曲艺、传统饮食文化、传统工艺、地方民俗、婺派建筑等振兴行动,支持浙江婺剧艺术研究院争创全国一流院团,打造传统戏剧传承发展的婺剧模板。

    九、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

    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全域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建设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一)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深化“双下沉、两提升”、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5年,原则上每个县至少有1家医共体牵头医院的服务能力达到三级医院水平。以强化政府责任、落实公立医院运营自主权和优化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结构为重点,加快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定期公开公立医院运行数据,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以服务、质量、费用、绩效等为重点,加快推进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推动医保医药制度改革。推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提高诊查、手术、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降低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和医用耗材定价。深化DRGS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支付标准制定和智能监管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全民医保制度。以药品耗材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为重点,深化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二)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加大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加快新建(改扩建、迁建)医院建设进度,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工程,推动市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尽早启动。到2025年,常住人口千人病床数达到7.5张,千人医师数达到4.3名。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类标准化建设,推动优质服务示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县域医疗技术分中心。

    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区域医疗中心为引领,综合医院和重点专科医院为骨干,门诊部和诊所为依托,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医疗资源布局,调整存量结构,新建大型医院原则上布局到市区外,实现“小病就近看”。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研究编制“疾病地图”,着力补齐技术短板,着力实现资源共享、管理同标同质和服务优质高效。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配备,提升基层医疗服务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能力。落实基层首诊制,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逐步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级诊疗制度。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30%以上。

    加快智慧医疗建设。加快推进医院数字化建设,实施智慧就诊、智慧治疗、智慧管理,开展全预约诊疗、诊间结算、移动查房、开设日间手术等便民惠民行动,实现医院资源配置、业务管理和群众就医的全数字化管理。推动健康管理、健康评估、医患互动、统一支付、网络医院、分级诊疗、远程会诊、影像检验等应用建设,打造区域全覆盖、人群全覆盖、业务全纳入、协同全方位的惠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推进卫生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全民健康和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功能,实现县(市、区)电子健康档案和疾控业务系统、妇幼保健系统与市平台对接、协同,积极探索移动随访、穿戴设备在基层公共卫生方面的应用。

    (三)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着力提升医学学科水平。深入开展金华-义乌医疗中心建设,支持浙江大学“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等医科院校建设,支持浙江师范大学成立医学院,依托浙江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开展校地合作。完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联合人才培养制度,合理扩大医学院招生和培养规模。推动区域专病中心和疑难危重症诊疗中心建设,加强区域医学临床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消毒供应等四大共享中心建设,提升临床专科能力和急危重症救治能力,确立浙中医疗的优势地位。深化“三名工程”(创名院、建名科、树名医),加强学科能力建设,争取省级重点学科取得突破。推进医教协同,加强医学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

    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构建市级中医医院为龙头、县级中医院为骨干,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重要组成,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的中医服务体系。实施中医医院强院建设工程,积极争创区域中医医疗中心。继续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推广好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及应用,加快构建覆盖市、县、乡镇(街道)三级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加强中医人才培养,加大中医药人才招引力度,持续推进中医药师承培养工作,健全中医继续教育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扩大中医药在孕育调养、产后康复、儿童保健等方面的应用。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深入挖掘和推广中医文化,落实中医药文化推进行动计划,继续挖掘整理“八婺中医药”名家文化,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和中医药健康文化作品征集、知识大赛、“悦读中医”等活动,持续办好张山雷中医药文化节,普及中医药知识。

    优化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全面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强化各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优化全市儿科医疗服务资源布局,提升县级儿科服务能力。强化青少年近视、龋齿、肥胖等防控。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统筹推进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健全职业病防治体系。探索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试点,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逐步建立经常性心理服务机制。继续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有效落实各项保障政策,严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全面推进体医融合,将全民健身融入健康管理项目,构建完善体医融合的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体系。鼓励将国民体质测试纳入健康体检项目,不断提高居民个人体质健康档案建档率。加快建设老年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强化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学科,提高基层康复、护理床位占比。

    (四)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卫生应急信息化水平,实现全市范围互联互通。大力推进省卫生应急示范县创建,在婺城区、磐安县、武义县完成省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创建的基础上,启动实施基层卫生应急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有效防范、规范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加强慢性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扩大国家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覆盖面。提升疾控机构疾病和健康危险因素监测预警评估水平,提高全市传染病诊断报告质量。全面落实艾滋病防治策略,最大限度发现和治疗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进一步加大结核病防控工作力度,规范实施中盖结核病防治三期项目,努力降低结核病发病率。强化流感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登革热、基孔肯雅热、中东呼吸综合症、寨卡病毒病、脊灰野病毒等输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积极开展健康城镇建设,到2025年,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比例达到90%,健康乡镇建设比例达到85%。做好国家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管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大力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和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全面推进二级以上医院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进一步完善国家卫生城市、县城、乡镇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强病媒生物防制,持续推进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农村改厕,全面完成小城镇整治卫生创建工作任务。

    专栏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免费为城乡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2.健康教育与素养促进。为城乡居民提供标准健康教育与素养促进服务。

    3.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依法及时开展对就诊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

    4.重点病种患者管理。为辖区内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现症地方病病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提供管理服务,建立重点病重患者健康档案,进行社区管理。

    5.卫生监督协管。为城乡居民提供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信息报告等服务。

    6.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在专业机构指导下,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提供咨询和随访服务、咨询检测、随访管理等干预管理服务。

    7.基本药物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药物制度。

    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10.职业病健康管理。为用人单位及雇员提供职业危害监督检查服务和宣传教育。

    11.疾病应急救助。为辖区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提供疾病应急救助服务。

    十、提供幸福暖心的健康颐养服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全面建设幸福颐养的老年友好型社会。

    (一)保障基本养老需求

    提升公共养老服务能力。优化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实施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推进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等设施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推进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到2025年,实现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支持多元主体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用餐、家庭照料、医疗护理等服务。开展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设施环境。

    提升养老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到2025年,全市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规范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和全国统筹制度。持续扩大法定人群扩面参保,推进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等参保,努力实现应保尽保。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节机制,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全面实施高龄老人补贴制度与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政策,提高高龄老人津(补)贴标准。规范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保障被征收农民合法权益。

    专栏10  居民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符合条件的参保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建立基础养老水平合理调整机制。

    3.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4.老年人福利。完成有需求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现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的能力显著提升

    5.老年人照顾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按规定减免贫困老年人老年大学(学校)学费。

    (二)多层次供给养老服务

    扩大社会养老服务供给。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适应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推进认知障碍专业照护改革,加大认知障碍照护供给,每万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达到20张。突出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属性,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每个县(市、区)确保有兜底性质的养老机构。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以健康养老为核心、以适度医疗为支撑、以功能康复为重点”的养老服务新体系,打造多层次康养联合体,增加康养服务供给,提高康养消费能力。

    夯实养老服务供给基础。编制金华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5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健全养老护理补贴制度,提高养老服务数字化水平,有机衔接“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支持建设县、乡、村三级智慧养老应用服务平台,推进智能化养老产品的应用。全面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将护理员培训纳入全社会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体系。到2025年,累计培训1.5万人次护理员、2万名家庭照护者,持证养老护理员持救护员证比例达到60%。

    (三)创新医养融合服务

    构建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推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上门诊视、健康检查和保健咨询等服务。以失能、失智老年人为重点,大力推进养老护理床位建设。探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2025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95%,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行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全面落实。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护理院,鼓励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老年护理院,可按规定申请成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到2025年底,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58%以上,70%以上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内设医务室、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全市累计建成75家康养联合体,家庭医生签约率实现80%。

    专栏11  幸福养老服务重大改革、政策和项目

    1.健全医养康养政策。实行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支持政策,完善医养康养签约服务规范和价格政策,加大社会力量兴办医养康养结合机构的税收、政府投入、土地、投融资等方面支持力度。进一步健全家庭照护支持政策。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落实困难老年人巡访制度。探索养老床位短缺预警机制。

    2.实施养老服务提升项目。推进智慧养老院、养老社区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2家智慧养老院。规范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一批适老化设施改造、敬老院提升等建设项目。

    十一、提供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服务

    秉持底线思维,关注困难群体所需、所急、所盼,深化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促进现代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健全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注重长效,切实筑牢重点群体兜底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

    (一)优化社会保险制度

    健全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实现新老制度平稳过渡。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支持参保企业稳岗、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政策体系。健全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实现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研究完善工伤保险相关制度及配套办法,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商业健康保险、职工互助医疗和医疗慈善服务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规范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协同互补,完善“选缴保费法”大病保险制度。根据省统一部署,在义乌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形成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为长期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员提供生活护理和基本医疗护理服务。支持发展多种类型的商业健康保险。

    提升社保服务管理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保障管理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对所有社区和村镇的全面覆盖,形成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互联网、政务网、金融网”三网联动的社保经办服务模式,推进“一网通办”“一证通办”“掌上办”、异地可办,优化自助服务模式,全面提升社会保障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强化内控和基金风险防范机制,深入推进 “柜员制”经办服务模式,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推进长三角地区医疗保障领域合作,实现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统筹区域及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

    (二)强化社会救助

    构建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推进“1+8+X”大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为主体、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辅助、慈善救助为补充的梯度救助制度体系。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各类政策的衔接配合,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政策体系。健全精准识别机制和长效帮扶机制,构建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对救助对象标准化认定、差异化施救,确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应退进退。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提高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街头救助的主动性,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制。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巨灾保险制度,提高城市防灾减灾应对能力。

    (三)提升社会福利水平

    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拓宽社会福利保障范围。做好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完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加快推进市儿童福利院迁建。规范发展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制定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推进市殡仪馆、市龙山公墓改扩建工程,探索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城乡一体化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深化双拥模范城创建,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稳步提高各类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完善残疾人辅助政策和基本福利制度。扩大福利彩票销售规模,增强福利彩票筹资功能,促进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

    大力发展现代慈善事业。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慈善褒奖制度,鼓励设立慈善信托,引导慈善资源合理流动。规范发展互联网慈善,探索推进智慧慈善。推进慈善基地能力提升工程,发挥组织孵化、项目建设、资源配置等功能。培育壮大基层社区服务类慈善组织,推动慈善与基层组织相融合,鼓励居(村)委会、业委会建立互助会,并与慈善组织合作设立互助基金。全面推动慈善与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加强慈善组织队伍建设,提升慈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四)保障重点人群权益

    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和援助体系,推动妇女平等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及社会治理。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促进男女平等,提高妇女素质。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和儿童卫生保健服务,进一步做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加快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改善儿童发展环境。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机制,完善儿童心理健康评价体系和干预制度。实施儿童视觉健康关爱服务项目。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和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完善孤儿基本生活养育保障制度,加快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关爱残疾人,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构建“普惠+特惠”全覆盖的残疾人基本保障制度。系统推进全链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提升。

    专栏12  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1.最低生活保障。为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并享受与低保家庭同等的和个人直接相关的专项社会救助政策。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为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生活不能自理人员提供照料服务,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等事宜,按规定落实救助供养标准,强化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提高照护水平。

    3.医疗救助。对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补贴。

    4.临时救助。为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或实物,提供转介服务。

    5.受灾人员救助。及时为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火灾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应急救助、过渡性安置、基本生活救助等救助服务。

    6.法律援助。为符合法律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阶段残疾人,按标准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

    8.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根据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在机构集中托养的残疾人增加补贴,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9.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当地最低缴费标准给予部分或全部补贴;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10.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保障;同等条件下优先为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11.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其他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技能培训、康复训练、文体活动及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12.残疾人康复。为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残疾儿童提供残疾人康复服务,按省定项目和标准执行。

    13.残疾人文化体育。在电视台提供有字幕或手语的节目,在公共图书馆提供盲文和有声读物等阅读服务;为基层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电影放映服务,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

    1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5.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16.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为符合条件、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和补贴。

    17.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住房的地面平整及坡化、房门、卫生间、厨房等进行无障碍改造,补助标准按照有关省定服务标准执行。

    18.无障碍环境支持。为残疾人、老年人等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提供便利。

    19.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为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和“三瘫一截”等成年重度残疾人提供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服务。

    十二、提供完备精细的拥军优抚服务

    以规范化、标准化、精准化为导向,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抚恤优待、褒扬激励等服务工作,以深化数字化改革构建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新模式,不断提高退役军人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

    (一)建立健全优抚体系

    完善退役军人保障制度。加强“四级五有”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高水平建设“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事项目录。深化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改革,完善移交安置、抚恤优待、权益维护等规范化服务,加快推动光荣院(荣誉军人休养院)、优抚医院等设施规划建设。建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建立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为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提供集中供养服务。

    加强英雄烈士褒扬纪念力度。全面落实褒扬制度,在重要节日和纪念日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常态化开展学习宣传“最美模范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活动,激励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加大力度打击歪曲、丑化、诋毁和否定英烈的言行。统筹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推进军人公墓规划建设。


    专栏13  拥军优抚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1.优待抚恤。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立完善优抚对象待遇与贡献相匹配的优抚保障体系,将优抚对象优先纳入覆盖一般群众的救助、养老、医疗、住房以及残疾人保障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2.烈士纪念活动和宣传教育。为社会大众举行专项烈士纪念活动、举办专题展览、烈士英雄事迹宣讲、红色经典影视展播等,广泛宣扬烈士精神和优良传统。

    3.退役军人安置。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提供安置服务。

    4.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为退役军人提供专场招聘、职业规划、创业指导、咨询等就业创业服务。

    5.退役军人集中供养。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在国家兴办的优抚医院、光荣院内治疗或集中供养。

    (二)大力创新优抚内容

    推进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改革。聚焦退役军人关注度高,改革惠及面广、获得感强烈的事项,迭代升级“浙里办”退役军人之家服务专区、“浙政钉”退役军人事务协同平台,全面深化优抚服务“无感智办”、就业帮扶“精准智供”、权益代办“一键智联”三大多跨场景,全力打造“老兵智享”数字化改革智慧服务品牌,为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服务。

    鼓励社会公共参与服务。积极构建社会多元参与平台,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和“八婺”老兵志愿服务队等社会力量作用。加大服务退役军人社会组织支持力度,鼓励引导退役军人积极投身社会组织相关活动。引导和吸纳更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提供专业化、多样化、人性化退役军人服务,营造尊崇尊重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十三、提供安全优质的便民生活服务

    面向城乡居民切身需求,加快构建城乡便民生活服务体系,强化公共法律和公共安全服务,提升社区综合服务功能,着力构建安全、和谐、便捷的生活服务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一)强化食品药品监管

    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警示预警机制,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稳定在较高水平。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场所的抽检力度,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金华标准”。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市场准入机制,健全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信息可追溯制度。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区域合作,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区域共治体系。到2025年,主要食品(10大类)合格率超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接近或达到发达地区水平。

    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动“互联网+监管”,加强大数据、区块链等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推行使用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监管执法、基层治理、信用公示等平台。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风险管理制度,构建全过程风险防控体系。加快食品药品电子追溯体系和追溯系统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检验检测设施设备,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到2025年,药品对标检验能力覆盖率达到90%以上,对地产化妆品质量检验能力达到90%以上,对本市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能力达到85%以上。加大监管队伍人才培育,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培训资源,突出监管队伍专业化、现代化、规范化要求,逐步建成结构合理、业务精通、理论实践复合型的食品安全监管人才梯队。

    (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全面落实社区配套用房按标准配置政策,做到合理布局、集中设置、便民利民,强化街道在项目规划设计时的参与和交付时的验收职能。强化财政对农村社区服务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和保障,提升农村社区服务的制度化和专业化水平,推进农村公益创投,进一步做好农村社区服务项目扶持工作,促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市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全覆盖。依托社会建设信息化平台,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共享,提高社区管理和一站式便民服务效率。健全社工、社会组织和义工服务社区联动机制,推动社工、社会组织和义工进社区。优化提升城市出行服务应用,绘制城市出行“一张图”,开展交通公共场所智慧化服务提升行动,提升公众智慧出行服务体验,到2025年,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不低于35%。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持续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功能,推行异地申请法律援助的跨地域转交等便民服务,扩展法律援助对象覆盖面。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做细做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机制,健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三)营造安全生活环境

    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善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围绕防汛抗洪、防化救援、防暴防恐、治安防范等领域,加快建立以专业救援队伍为主、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的救援队伍。结合城市有机更新,合理规划应急避难场所。推进火灾隐患综合治理,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自然灾害应急防范能力建设,健全气象灾害预案及应急机制,提升城乡防灾减灾能力。以市区和郊区易涝地区为重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提升城市防汛排涝保障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紧急避险和自救能力。

    创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云上公安、智慧警务”大数据应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高水平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推广“智安小区”“智安单位”建设。迭代升级“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推广“一村一(辅)警”,打造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创新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实施网络生态“瞭望哨”工程,创新涉网新型犯罪打击机制,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专栏14  便民生活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1.公共交通。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通达的交通环境。

    2.网络安全。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的网络环境。

    3.人民调解。为纠纷当事人提供无偿的纠纷咨询、纠纷调处、协助司法确认等服务。

    4.公共法律咨询。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司法行政业务的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服务。

    5.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法治宣传服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打造“数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6.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成率达100%;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联通12345政务热线;完善便民服务机制,提升浙江法律服务网的在线办事服务能力。

    7.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社区)组织和村(居)民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村规民约审查、村(社区)重大事务决策等基本服务,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引导等服务;将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

    8.食品安全监管。为城乡居民提供食品安全监管服务,主要食品安全追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达到95%以上。

    9.药品安全监管。为城乡居民提供药品安全监管服务,在产基本药物抽检覆盖面达到95%以上,四级监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10.消费安全。健全维权网络,消费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11.社会治安。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覆盖率达到100%,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12.消防安全。为城乡居民提供高效消防服务。

    13.安全生产监管。为用人单位及雇员提供生产技术援助、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和安全生产监管服务。

    1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参与群众性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15.防灾减灾。为城乡居民提供防灾减灾服务,形成县乡(镇)村三级避灾安置网络,充分保证避灾安置所需。

    16.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为城乡居民免费、及时、准确提供突发事件信息、应急避险技术服务、救助服务。

    17.气象安全。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开展气象致灾风险预警服务,深化创建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社区),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维持在94%左右。

    十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公共服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强化政府对社会发展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总体协调,建立综合部门统筹调控、行业管理部门分工协作、财政有力保障、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事业综合协调机制。以本规划为基本依据,按各自职能衔接制定公共服务领域各专项规划及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完成时限,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和政策实施。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广泛宣传金华公共服务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和参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创新供给方式

    明确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兜底职能,加大对基本公共品供给的财政支持力度,实施按照地区常住人口安排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优先保障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适合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和项目。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积极性,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多元化投资、专业化运营管理,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发挥慈善在公共服务资金筹集和服务提供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志愿服务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综合利用债券、保险、信贷、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为公共服务项目融资提供支持。

    (三)强化要素保障

    聚焦本规划确定的目标、领域、任务,谋划实施一批关系全市公共服务提升的全局性、战略性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滚动调整、动态更新相关储备库。建立健全“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优先保障本规划提出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所需要要素资源。加强教育、医疗、养老、家政、助残等急需短缺专职技能人才培养,鼓励人才在城乡、区域、机构间合理流动,增强人才与岗位的匹配度,提高基层专业化服务能力。

    (四)加强监督考核

    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动态调整修订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将公共服务提升规划实施情况尤其是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情况纳入市县各级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加大督查落实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和重点项目有效落实与推进。建立科学化、体系化规划实施评估体系,鼓励多方参与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开展定期监测评估。

    [1] 新建一批、治理一批、撤并一批、提升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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