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3025/2003-00233

  • 主题分类:

    物价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批复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物价局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教育局关于浙江贸易学校公寓化管理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 文件字号:

    金价费〔2003〕96号

  • 成文日期:

    2003-08-1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金华市物价局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教育局关于浙江贸易学校公寓化管理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2021-12-13 17:19:25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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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金价费〔2003〕96号

    浙江贸易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你校学生宿舍设施配套及实行公寓化管理的情况,经研究,核定你校一号、四号公寓楼(新建)和二号公寓楼(改建)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6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住宿费应给予适当减免。本批复自2003年秋季学期执行。

    金华市物价局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教育局

    二〇〇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