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3025/2018-00424

  • 主题分类:

    物价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物价局 金华市教育局 金华市财政局 关于规范市本级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金价费管〔2018〕17 号

  •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 文件字号:

    金价费管〔2018〕17号

  • 成文日期:

    2018-09-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金华市物价局 金华市教育局 金华市财政局 关于规范市本级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金价费管〔2018〕17 号

    日期:2021-12-10 18:29:30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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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金价费管〔2018〕17 号

    市机关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 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幼教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

    据《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12〕368 号),《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 年版),《金华市幼儿园收 费管理实施细则》(金价费管〔2013〕59 号)等规定,现就规 范市本级幼儿园收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保教费。三周岁以上幼儿保教费标准为:省一级幼

    儿园 650 元/人·月,省二级幼儿园 550 元/人·月,省三级幼儿园 450 元/人·月,准办园及以下 400 元/人·月。全托班、3 周岁以 下婴幼儿、20 人及以下班级的保教费标准可分别在日托保教费 标准的基础上上浮,幅度不超过 20%。

    (二)服务性收费。市本级幼儿园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伙 食费、困难班费、生活用品费和其他必要的服务性收费。困难 班费是指幼儿在园时间以外,幼儿园为家长(监护人)提供早 送、晚接托管或提供保教服务而收取的费用(日托幼儿在园时 间不少于 8 小时)。服务性收费可以按学期预收,实行单独立 账,多退少补,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 布”的原则,不得营利。

    (三)代管费。市本级幼儿园代管费项目包括操作材料 费、交通费、保健费及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代管费标准 120 元/人·学期,实行单独立账,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学期结束 时以明细清单形式向幼儿家长公布。

    二、收费管理其他规定

    (一)保教费按月收取,也可根据幼儿家长要求按学期预 收。学期初和学期末不足一个月的,保教费按日计算(月保教 费标准÷该月工作日×该月在园天数)。

    (二)除上述收费外,幼儿园不得向家长另行收取其他任 何费用。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按要求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 标准的公示工作。公办幼儿园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收费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 受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未规定的事项按《金华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 细则》规定执行。

    三、执行时间

    上述收费标准自 2018 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市物价局、市 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本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 通知》(金价费管〔2013〕68 号)同时废止。

                                                金华市物价局         金华市教育局           金华市财政局

                                                                            2018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