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南郊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日期:2020-08-26 10:57:30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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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信息事后公示审核表


行政执法决定类别

行政许可

行政执法决定事项名称

金华南郊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行政执法决定文号

金发改许准字〔2020〕4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日期

2020.8.25

执法对象类别

(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企业法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当事人为个人则不填)

郭云鹏91330701147301940U

执法相对人名称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简要摘要

为满足婺城区南部区域的用电需要,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水平,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金华南郊 220kV 输变电工程。项目单位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执法部门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