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行政执法决定类别 | 行政许可 |
行政执法决定事项名称 | 金华苏溪220kV输变电工程 |
行政执法决定文号 | 金发改许准字[2020]1号 |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日期 | 2020.3.24 |
执法对象类别 (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法人 |
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当事人为个人则不填) | 郭云鹏91330701147301940U |
执法相对人名称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简要摘要 | 为满足义乌北部区域的用电需求,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水平,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金华苏溪220kV输变电工程。 项目单位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
执法部门 |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