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3025/2020-01441
物价
无特定对象
通知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降低企业用气用水用电价格的通知
市发改委
金发改价格〔2020〕5号
2020-08-04
主动公开
收起
播放
重播
朗读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金华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金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金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降低企业用气用水用电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降低企业用气用水用电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22号)。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