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

日期:2020-10-23 10:01:37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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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信息事后公示审核表

行政执法决定类别

行政许可 

行政执法决定事项名称

金华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

行政执法决定文号

金发改许准字[2020]5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日期

2020.10.23

执法对象类别

(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企业法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当事人为个人则不填)

陆征宇91330703MA2HW0R61Y

执法相对人名称

浙江物产金义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简要摘要

为了满足金义新区区域内用热企业集中供热需求,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金华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项目代码:2020-330703-44-02-160724)。项目单位:浙江物产金义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执法部门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