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

日期:2019-11-26 17:27:47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行政执法信息事后公示审核表

 

行政执法决定类别

行政许可

行政执法决定事项名称

金华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

行政执法决定文号

金发改许准字〔2019〕3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日期

2019.8.13

执法对象类别

(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法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当事人为个人则不填)

郭云鹏91330701147301940U

执法相对人名称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简要摘要

为提升金华市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保持金华市可持续发展条件的需求,拟建设金华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确保垃圾电厂发电机组的送出,依据《行政许可法》、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金华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

项目单位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执法部门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