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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00025923025/2017-00207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信息中心

  • 成文日期:

    2017-05-0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日期:2017-05-05 10:25:15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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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一、金华市发改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建立健全发展规划体系;综合分析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产业发展战略;负责指导和协调服务业发展;组织编制并综合平衡各类园区(开发区)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农业区划和农业资源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负责全市基本建设、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组织开展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研究提出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措施;履行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职能;负责全市社会发展水平的评价和形势分析;组织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归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和价格总水平运行趋势的预测、预警工作;贯彻实施上级价格部门下达的价格改革和调整方案;负责对政府定价目录范围内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制定、调整商品和服务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组织实施全市价格、收费监督检查,依法对各类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协调推进全市铁路建设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发改委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委属4个单位预算,即物价监督检查分局、价格认证中心、农业区划办、铁路建设办公室。其中物价监督检查分局为行政机关单位,其余委属单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金华市发改委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发改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92.5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64万元,上年结转69.1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8.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0万元、农林水支出2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21万元。金华市发改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4462.38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金华市发改委2017年收入预算446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92.59万元,占98.44%;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0.64      万元,占0.01%;上年结转69.15万元,占1.55 %。
      (三)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金华市发改委2017年支出预算4462.3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8.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0万元、农林水支出2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2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34.5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52.66万元,项目支出2075.1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金华市发改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4392.5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392.59万元。支出包括: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9.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0万元、农林水支出2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发改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92.5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605.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市区政策性农业、农房保险保费补贴资金430万元,市区中心镇扶持培育经费600万元,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葛达水电站建设项目25万元,金华金东区信息软件创业园50万元,PPP项目工作经费60万元,服务业满意度调查经费35万元,2017年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第二批)400万。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9.17万元,占75.56%;社会保障和就业321.19支出万元,占7.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02万元,占2.21%;城乡社区支出400万元,占9.11%;农林水支出25万元,占0.5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万元,占1.14%;住房保障支出180.21万元,占4.10%。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80.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住房补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1.1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5.85万元,主要用于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5.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休、退休人员的离退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4.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1.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400万元,该笔款项为2017年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第二批)。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5万元,该笔款项为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葛达水电站建设项目资金。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50万元,该笔款项为金华金东区信息软件创业园项目资金。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516.37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委属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46.25万元,主要用委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项)1368.61万元,主要用于国民经济发展和动员和经济监测预警工作经费,PPP项目经费,服务业满意度调查经费,市区政策性农业、农房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课题调研经费,市区中心镇扶持培育经费,金华铁路前期工作经费,金华市2016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经济监测预警及模型监测经费,信息化系统维护、迁云等工作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109.5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工作经费,“四破”工作领导小组,国家级农业资源动态网点县监测工作经费,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工作经费,涉案、涉纪、涉税物品价格鉴定工作经费等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128.22万元,主要用于物价监管经费、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建设、12358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经费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20万元,主要用于JMRH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编制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发改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87.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34.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5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金华市发改委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

    若当年上级部门和市政府因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组织出国的,年中再作调整。该笔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9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来金调研指导、市外发改(物价)部门来我市交流,以及赴京、省衔接工作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6.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4.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78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及委属事业单位履行基本职能和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市发改委本级、物价监督检查分局已实行公车改革;金华市价格认证中心、金华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和金华市铁路建设办公室未实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辆运行费支出共9.1万元,车均运行费3.03万元。2017年新增公务用车租用费7.68万元,用于已参加车改单位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

      (九)其它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金华市发改委本级及下属1家行政单位2017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2.66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金华市发改委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6.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5.3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华市发改委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金华市发改委通用类和专用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05.39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

      4.单位结余: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一般结余、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和专项结余等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