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3025/2009-00054

  • 文件名称:

    2008年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2009-01-2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2008年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09-01-23 15:34:23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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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2008年以来,市发改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办事行为,真正做到了依法规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公开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对部门工作的知情权,现将市发改委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市发改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根据工作动态、人员变化等情况,及时充实、更新内容,做到全面、规范。2008年市发改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19条,占67%;业务类信息(主要是属于项目推进方面内容)80条,占25%;规划计划、行政类信息10条,占3%;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16条,占5% 。在具体工作中市发改委主要做到:一编制了《金华市发改委(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涵盖所有行政许可、办事服务事项、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共项目建设、公开财政运作以及其他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7大类。通过政务公开栏、相关会议、金华发展之窗网站等有效形式,把市发改委的职能职责、重大决策、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审批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廉政规定等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了公开,提高了管理的透明度。二是对近五年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清理,到目前止,2007、2008年以来的应该公开内容,已经在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基本公开。总之,各职能处室及下属单位都能做到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条例》的规定,严格依照《目录》各负其责,由易到难、由少到多、由近到远,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受理点设置情况,为了便于公众查阅,市发改委分别在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和委办公室设点受理公民信息查询,具体工作人员并能严格按照规定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到目前止,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涉及项目招标、职工房改、申请资金补助等政策文件内容,申请者普遍反映比较满意。同时市发改委在网站设立电子信箱,提供《金华市发改委(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版和单位版)供下载。

       2008年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共有5件,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内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发改委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以无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以来,市发改委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框架已基本形成,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在平时工作中,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是不够重视,主动性欠缺,离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特别是在有关决定、规定、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方式需要进一步改善。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加强专业人员业务知识、法律法规、计算机运用等技能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08年度市发改委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